淳安获2014年平安林区县称号

05.02.2015  12:15

  日前,浙江省林业厅根据“平安浙江”建设工作要求和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精神,发文通报了2014年平安林区县(市、区)目标考核情况,淳安县被评为2014年平安林区县。

  作为浙江省的林业大县,2014年以来,淳安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部署“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平安林区”创建的日常工作。深入开展“清火行动”、“禁种铲毒行动”、“雷霆三号”、 “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大检查”、“绿剑”检疫执法等专项行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森林生态资源的良好氛围,有效维护了森林资源安全。针对林区治安动态、不稳定因素,强化日常苗头性问题排查预警机制和化解机制,避免了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案件发生,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认真组织调查,重要信访案件坚持领导带队,做到以理感人、以事实服人,争取信访工作主动权,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调查处理信访件109起,办结109起;受理山林纠纷10起。

  “网格化”落实森林消防责任。实行乡镇领导包乡镇、联村干部包片(包村)、村党员干部包户头、守山头的“三包”制度。与责任单位、责任人签订护林防火责任书。在火灾高发期,开展“见烟查、见火罚、犯罪抓”清火行动,全年共查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4起,行政案件74起,罚款6.76万元。今后3年规划投入财政资金2300万元,专项用于山地水池、救火车、墓区燃烧房等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及队伍建设。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管护措施,避免出现森林资源负增长,有力保护一方水土。

  落实“双增”目标责任制。首次将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作为生态保护类指标列入县对乡镇考核,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工作责任落实到各乡镇,凸显了对生态建设的重视。年度采伐限额分配坚持“采造挂钩”,对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完成采伐迹地更新造林任务的权属单位,不分配采伐限额,直至完成更新为止。大力推行“小片皆伐”制度,制定“小片皆伐率”考核制度,对达到采伐年龄的地块,鼓励权属单位片伐后及时更新,确保林分质量提高和森林可持续经营,避免砍优留劣、林分质量下降问题。严格执行指标使用期限规定,对上年度的采伐指标统一规定到下年度的6月底前必须造材出运,确保采伐源头管理有条不紊。

  防控林业有害生物。淳安有纯松林130万亩,千岛湖是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的重点预防区。2013年,编制了省内首个县级松材线虫病防控规划—《淳安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总体规划》(2014~2018年),《规划》2014年开始实施。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工作,经采样、分离镜检,初步确认淳安未发生松材线虫病。开展松材线虫病县市联防工作,完成与临安、建德交界区的松林改造规划和作业设计5266亩,完成与建德交界区喷药预防5350亩。完成马尾松毛虫、山核桃干腐病、山核桃蚜虫、山核桃花蕾蛆、毛竹卵园蝽等5种病虫害的监测调查,监测调查面积329万亩次。开展山核桃统防统治工作。2014年,在全县7个乡镇13个村首次开展了的山核桃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防治总面积2.07万亩。统防区农药包装物实行统一回收,降低面源污染。

  组织开展以“尚德守法,提升林产品安全治理能力”为主题的食用林产品安全周活动,出动宣传人数60人,深入一线举行林产品安全知识讲座3场,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悬挂专题横幅11条,张贴标语12条,开辟食品安全宣传专栏5个,黑板报2期,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食用林产品安全意识,普及了安全知识。开展平安综治(反邪教)宣传月活动,强化宣传,落实责任,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治安和公共安全问题整治,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林业可持续发展。(淳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