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综合整治墓区火险隐患

24.03.2016  18:33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有效管控墓区森林火险隐患,淳安县日前下发文件,计划投入113万元资金综合整治全县范围所有墓区。据了解,淳安县是浙江省首个开展墓区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整治的县。

  淳安县现有墓区1024个,而墓区是淳安县森林火灾多发、频发区。近几年来,墓区引发的森林火情约占淳安全年森林火情的一半,特别是2011年姜家镇“2.5”森林火灾造成扑救人员6死3伤、2014年汾口镇“2.1”森林火灾致1人死亡事件,都是因墓区祭祀用火不当引起,强化墓区火灾隐患综合整治迫在眉睫。

  文件对墓区森林火险隐患综合整治的验收办法和评分标准作了明确规定。要求每年冬至前10日将墓区及墓区四周15米以内范围所有杂草、落叶灌木全部劈除,清理出墓区,劈除时保留常绿防火树木。冬至、春节和清明等重要时节,墓区要配备二号扑火工具,消防水桶要蓄满水,并备有接水工具;各村要增派人员值守路口、坟头,实行AB岗制,不得缺岗、漏岗,及时劝阻明火祭祀,倡导无烟、文明、生态、绿色祭祀。

  《验收办法》规定,由淳安县林业部门对乡镇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定。项目建设评定为优秀的乡镇,资金100%给付;良好及合格等次的,扣除10%-20%的补助资金;对不合格的乡镇,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列入淳安县森林消防重点整治乡镇。(淳安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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