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森林公安督促履行补植复绿工作

13.03.2018  11:04

  3月12日,淳安县森林公安局与县检察院共同参与见证了因滥伐林木被判处刑罚的章某进行补植复绿工作。在大家共同努力下,300多株红豆杉昂然挺立在临岐镇金坑村的采伐迹地上,展现出勃勃生机。

  2016年9月,淳安县屏门乡隐将村的章某指使他人在自己本村开挖林道,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对林道途径之处的林木进行滥伐。经调查核实,滥伐林木蓄积66.39立方米。该案经县人民法院作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的判决。该案判决后,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和检察官对案件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促使章某认识到自己滥伐林木行为造成生态资源破坏的危害性,主动承担起修复责任。

  “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刑事打击+补植复绿等形式,有效构筑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防线,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打破了单纯依靠刑罚保护生态的方式,对生态环境的恢复与保护意义深远。”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人说。

  去年以来,淳安县森林公安局在加大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的同时,加强与当地检察院衔接,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建立完善“补植复绿”生态修复机制,督促监管当事人完成补植复绿工作,并对后续抚育工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栽种植物的存活率。(淳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