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林业局获评“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突出贡献集体”

20.12.2018  14:01

  日前,浙江省政府下文表扬全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突出贡献集体,淳安县林业局榜上有名。这是我省首次以省政府名义对这一林业专项工作进行通报表扬。

  近年来,淳安县林业局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大力实施康美千岛湖建设战略,着力提升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水平,全县森林资源主要指标持续向好,呈现出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森林质量稳步提升的良好态势。据2017年新一轮森林资源调查显示,全县有森林面积509.79万亩、森林覆盖率76.91%、林木蓄积量2338.51万立方米、乔木林蓄积5.13立方米/亩,分别比上一轮(2003年)调查净增19.12万亩、3.02%、1223.22万立方米和2.49立方米/亩,林木蓄积量跃居全省第一。

  为加强千岛湖保护,淳安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千岛湖保护的决议》《关于加强沿湖沿线规划控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千岛湖临湖地带建设项目联合审查和监管的实施意见》《淳安县环湖森林景观修复维护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涉林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严禁在控制区域范围内擅自进行山体开挖;严格控制在控制区域范围内的山林审批采伐、严禁连片采伐;第一照面山原则上不得开挖,保护湖岸线景观资源。

  同时,淳安县通过层层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实施森林消防和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控等措施,并组织开展“绿盾”“铁拳三号”“清火行动”“禁种铲毒行动”“雷霆三号”等专项行动,着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2013年以来,全县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659起、刑事案件47起,办理信访案件124起,调处林区矛盾纠纷195起,有效维护了森林资源安全,实现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淳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