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林业局以“警长制”促平安林区建设

05.07.2017  10:40

  今年以来,淳安县林业局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林区警长制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强化森林公安职能,配足、配齐林区辅助力量,建立健全“林区警长制”,为全县“平安林区”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合理划分网格。结合县情、林情特点,科学划分警务区,实行“一区一警、双警联动”的运行模式。全县配置24个警务区,32名二级警长,854名林区辅助力量。依托警务区、室,及时掌握山情、林情、社情等“三情”动态信息,完善森林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提高打击力度。依靠乡镇、村、林业站、林场等基层组织,建立专、兼结合的群防群治队伍,以林区巡防互动、情况信息互通、野外用火管控、案件侦办互助等有效举措化解矛盾、打击犯罪。今年来,依托“林区警长制”提供线索及侦破案件92起,信访办理18起,查处案件同比增长31.5%。

  三是完善绩效考核。建立考核细则,以工作实效为重点,把群众见警率、情况熟悉率、信息采集率、辖区发案率、群众满意率作为检查考评依据,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实现“林区警长制”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平安林区”建设。(淳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