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召开疫木定点除害企业座谈会

27.12.2019  18:27

  为进一步规范松材线虫病疫木定点除害企业疫木除害处理行为,确保疫木除害彻底,坚决打赢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战,12月25日,淳安县林业局召开全县疫木定点除害企业座谈会。

  会上,淳安县森防站负责人详细讲解了《淳安县松材线虫病疫木定点除害企业疫木除害处理管理细则(试行)》和《淳安县松材线虫病疫木除害企业诚信管理实施评分办法》,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探讨。

  会议强调,疫木除害工作是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的重要环节,各企业要加强管理,务必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与台账,做到责任到人,按照规定建立包括疫木入厂时间、数量以及疫木除害数量、除害处理情况等台账,分类汇总,不得弄虚作假,并按相关约定及时支付资金。二是严格把控时间节点,除害处理必须在每年10月初至翌年4月15日期间进行,逾期未能加工完的枯死松木必须在森检部门监督下,由企业组织销毁处理,并对场地进行全面清理。非除害处理时间段因特殊情形采伐的活松木,经县森防站确认后方可收购,到场地1周内完成除害处理。三是严把质量关,除害处理要严格按《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执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剩余物必须集中堆放、集中除害粉碎处理或焚烧,不得流失。非除害处理时间段,厂区周围悬挂松褐天牛诱捕器,保持厂容厂貌整洁。

  下一步,淳安县森防站将严格落实监督检查主体责任,定期、不定期对各定点除害企业疫木加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产整顿,由此造成疫情入侵、扩散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淳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