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全面部署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

02.02.2018  16:32

  春节期间,淳安县群众有上坟祭祖、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习俗,野外火源将明显增多。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淳安县森林消防指挥部日前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元宵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

  《通知》强调,全县各乡镇、有关部门保持清醒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森林消防各项责任落实到位,一级抓一级,确保各就各位,各负其责。严格执行《关于党员干部带头禁止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淳安县林区禁火令》,全县党员干部带头禁止明火上坟,倡导文明祭祀,做森林防火的表率。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严防死守,重点防范,禁止一切火种带入景区、林区,督促巡山护林员全天候巡查,确保野外火源监管到位。同时,严厉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组织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零容忍”,第一时间加以整改,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隐患。

  《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到位。加强县、乡、村三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做好应急预案、物资装备等各方面准备,及时补充和检修各种扑火机具、物资和设备,保持齐备和完好,随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准备。紧要时期,森林消防队伍要一线布防,一旦发生火情,相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火场,科学指挥,重兵出击,全力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乡镇和有关部门充实春节值班力量,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监督确保信息通畅、值班人员在岗在位。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情,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扑救,同时及时上报火情,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归口上报制度,统一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实、上报和发布所有火情信息,确保政令畅通,确保火情处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淳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