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深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11.08.2017  13:41

 

作为全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之一,青田县积极探索补偿新机制,试点一年多以来全县新增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余额约1900万元。

一是风险补偿激励。出台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以上年度全县农房抵押贷款余额为基数,按0.5%提取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截至目前已提取609万元。对于金融机构在抵押资产追偿后不足以弥补本金损失的贷款,按35%的比例给予补偿。

二是贷款贴息补助。设立试点专项资金,对符合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用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获得的贷款,按基准利率给予50%的财政贴息,降低农户融资成本。

三是中介评估补助。委托2家评估公司作为农民住房资产评估的中介组织,原则上农民住房资产价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确需评估的,30万元以下的评估费由财政给予评估机构每笔150元的补贴,减轻农户财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