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四个坚持”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03.11.2016  02:38

2016年,根据国家宗教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浙江省民宗委结合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和G20重大峰会维稳安保工作,指导全省各地民宗部门、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以“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围绕“活动规范、管理规范、行为规范”,持续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今年拟新增省级达标场所300处以上。

一是坚持以全面排摸隐患为基础。联合公安、消防、房管等部门对全省宗教活动进行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对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清单式管理,对每个场所的隐患进行挂号,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通过专业部门,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按要求整改,限期完成,经整改检查合格后进行销号。对存在安全隐患,按照实际情况,无法进行整改或者经整改后无法达到安全标准的,一律不得进行活动。

二是坚持以严格活动管理为重点。严格落实大型活动“谁主办、对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按照“就地、小型、分散”的原则从简举办,压缩人数、控制规模、合理安排时间,严禁超过接待、安保能力和活动场所承载能力举办活动。落实组织、安保、应急、疏散方案和预案,落实安保人员和安保责任,并选派得力干部到大型活动现场做好协调和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各项方案落到实处,防止发生暴恐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三是坚持以健全规章制度为保障。进一步健全宗教活动场所财产、消防、卫生等安全制度,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宗教团体办公室进行建筑、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检查,细化监管检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宗教干部联系宗教场所制度,定期走访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信息情报定期报告制度,及时获取准确有效信息,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

四是坚持以加强教育引导为手段。支持宗教界不断加强对教职人员的国民教育、法治教育、政治教育、宗教教育,提升教职人员综合素质,规范教职人员行为。以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宗教法规政策为重点,抓好全省宗教教职人员大轮训工作,组织举办了全省伊斯兰教代表人士培训班、天主教“两会”委员培训班等。成功组织省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开放之旅”学习考察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不忘中国心、坚持中国化、走好中国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