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高标准、高强度、高水平”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

01.08.2017  02:54

近年来,丽水市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通过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以“高标准、高强度、高水平”的要求,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目前,全市共有438处宗教活动场所通过达标考核,占总数的80.5%;2处宗教活动场所、1个宗教团体被评为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27处被评为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82处被评为全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标准部署推进创建工作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对创建工作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并将创建工作列入市宗教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要点,及时研究部署,定期分析研究工作动态,研究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市、县两级先后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同时,通过开展宗教界“十百”教育培训工程,提高宗教界人士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增强创建工作主动性,举办推进会、表彰会、现场观摩会、巡回报告会等,进一步推动宗教界互学互鉴,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是突出重点,攻克难点,高强度夯实巩固创建工作基础

以“三个专项”工作暨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为重点,夯实巩固创建基础。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教认定、分级备案原则,推进备案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推进保障工作;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成立财务管理小组,开立结算账户,聘请专业会计人员,推进财务监管工作。以治理乱建滥建为难点,深入人开展宗教违法建筑处置和宗教标志物整改专项行动以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编号登记管理工作。同时,在全省率先编制实施《丽水市中心城区宗教活动场所布局专项规划(2011-2020年)》,把宗教活动场所布局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三是创新载体,拓展内涵,高水平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

编印《丽水市和谐寺观教堂概览》画册,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红色教育基地现场教学为内容,创新开展“同心同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将宗教界人士分教举办培训班,持续推进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建立领导干部与宗教界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市委常委和市四套班子分管领导分别结对联系一位宗教界代表人士,县、乡两级领导分别联系一位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一处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教育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持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印发5000册《宗教工作知识手册》、300多册《宗教政策法规文件汇编》《宗教政策法规读本》《宗教团体教规制度汇编》,向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及广大信教群众开展宣传。同时,进一步拓展创建内涵,开展“寻梦中国·正言正行”、“五水共治·五教同行”、佛道教专项治理、“文明敬香、创建生态寺观”、平安综治双月宣传等五大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扶贫助困,服务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