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淘汰老旧营运货车 今年计划淘汰1.3万辆

17.05.2019  17:24

  中新网浙江新闻5月16日电(记者 张斌)16日,记者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日前,浙江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有关工作逐步启动,今年计划共淘汰1.3万辆。

  据了解,今年2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等多部门发布有关文件提出该计划。据统计,浙江全省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数量约为10.3万辆,老旧燃气车辆3000辆;涉及经营业户超过5万家,其中个体经营业户超过35%。

  据上述有关文件提出,到2020年底,浙江全省将推进国三及以下的营运重型集装箱牵引车和危货运输柴油车辆,以及注册登记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其他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鼓励提前淘汰注册登记日期为2011年1月1日(含)以后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提前淘汰注册登记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营运燃气车辆。

  截至目前,杭州、嘉兴2个地市已出台相关淘汰政策。其中,杭州已出台老旧营运车辆淘汰补助政策、限行政策,分阶段实施通行管理措施。

  据了解,自5月5日起,杭州对国三及未达到国三排放标准并使用柴油燃料的货车(包括低速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等)进行限行,总涉及7.4万辆本地货车。嘉兴也作了详细的老旧营运车辆淘汰补助政策说明和领取补助方案,根据“政府鼓励、分批淘汰、适当补助、退坡引导”原则,按车辆使用年限、类型、残值和申请淘汰时间等,最高可补助3.6万元。

  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货运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浙江各地市将抓紧出台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科学开展淘汰车辆信息复核工作,加快建立多部门数据联动共享,充分利用系统更新淘汰信息,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