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监局对吉林省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开展异地检查

05.11.2015  11:44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异地交叉检查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5〕110号)要求,浙江省安监局和有关专家组成检查组于2015年10月20日—23日对吉林省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组一行采取听、查、问等方式,听取了吉林省、吉林市安监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检查了中国北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华润雪花啤酒(吉林)有限公司、丰满水电站等4家企业,并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当场向企业进行反馈。通过检查,加强了两省间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促进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