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喉糖”是糖不是药 销售药店摆放须有讲究

02.06.2015  20:17


  雾霾天气,加上烤串、麻辣小龙虾之类的食物吃多了,出现嗓子疼、“上火”等症状在所难免。对付上火引起的咽喉不适,大部分人可能都不会去医院,而是直接买些润喉糖缓解。日前,湖州市长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在该县林城镇一家药店检查时,发现柜台上打着“甘草良音”、“草珊瑚味”、“西瓜爽”、“金银花”等名称的硬质糖果与一些咽喉用药放在一起。消费者不仔细看,很容易将其当成药品。
  润喉糖便于携带,含食后给人以清凉的舒适感,因而成为很多人的手边常备食品,不管什么原因引起的嗓子不适,都含一粒来缓解。润喉糖在成分上和一般的糖果有所不同,往往加入罗汉果、胖大海之类的中药成分,也正是因为这些“特殊成分”,销售人员在销售时,还特别宣传某些方面的功效。
  然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只有保健食品才允许有涉及功效的宣传,普通食品不可宣传功效。一些润喉糖产品的外包装上并没有标注代表其身份是保健食品的“小蓝帽”标识,只有普通食品的“QS”认证标识。其实这些只有“QS”标识的润喉糖和我们平常吃的水果糖、牛奶糖并没有什么不同,都属于普通食品中的糖果类,属于普通食品范畴,因而也就无从谈论“功效”。
  现在,许多人对食品、保健品及药品的识别能力非常有限,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厂商便打起“擦边球”,把食品包装成保健品甚至药品的模样,放到药店里去卖。而一些药店在利益的驱使下,也往往很乐意销售。按照有关规定,药店在经营药品、保健食品、普通食品时,应进行分区(柜)摆放,严禁混放,药品、保健食品区域还应当有绿底白字的醒目标志。目前,该药店在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的指导下,已及时办理了《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办理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