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警方查获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多车多次竞速案

26.11.2015  11:30

本月19日晚,杭州市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4名在城区主干道多车多次竞速的驾驶人。

监控里的极速车影

11月4日凌晨3时10分左右,滨江交警大队分指挥室接警,称滨盛路江汉路口有人飙车扰民。值班民警接警后,迅即通过监控巡查,发现确实有4辆车正在滨盛路上来回竞速行驶。


监控截图

在利用监控记录案发现场的同时,出警指令随即下达,执勤交警火速赶赴现场。3时21分,民警到达现场看到的却是深夜的宁静,所有涉嫌飙车的车辆已经全部离开。

专案组的大数据调查

事实上,2015年8月29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11月1日起施行的 刑法修正案(九) ,修正案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危险驾驶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其中第一款就是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此案发生后,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认为这起案件发生在城市主干道,住宅区周边道路,存在多车多次竞速,且个别车辆还存在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性质是严重的。通过监控视频分析, 参与竞速车辆当时的车速涉嫌严重超过道路规定限速(60KM/h)。 为此,在得到滨江公安分局全力支持配合并抽调力量的同时,迅速成立专案工作组。调查工作随即分头展开。

调取监控,还原事发经过。通过调取事发现场的多处监控,进一步了解掌握当晚现场涉案车辆有6辆,涉案人员10余人。其中,4辆白色小车、1辆黑色小车,另有1辆深色小车。期间,有4辆小车参与相互竞速;另有2辆白色小车始终停在现场,但未参与竞速。

数据比对,确定涉案车辆。案发后,专案组通过调取道路20余个道路交通监控设施、长达13小时的视频回放比对,查清涉案车辆确有6辆。其中,参与竞速的有4辆机动车,车号分别为浙A846**、浙A4XF**、浙GZ8P**和一辆无牌的深色车。

多方取证,依法固定证据。专案组除对案发现场道路的道路交通监控设施进行视频数据提取外,还走访的现场周边的单位及多位当晚的举报人,依法固定了相关的证人证言以及举报人提供的手机拍摄视频,进一步确定了案发经过。

或为省内首起涉嫌危险驾驶的多车竞速违法案件

11月19日,公安机关在依法固定了所有的证据外,传唤了10名涉案人员,暂时对涉案的4辆机动车进行证据保全。

现初步查明,11月4日凌晨,涂某新买了辆二手车(无牌深色车辆),遂临时起意到道路上进行性能测试。于是商定进行相互竞速,当时参与竞速的4辆车即为浙A846**、浙A4XF**、浙GZ8P**和一辆无牌的深色车(临牌苏C079**临),4名当事人分别钟某(男,河南人,从事电商)、朱某某(男,江苏人,从事自由摄影)、李某某(男,湖南人、从事电商)、涂某(男,江西人,从事装修),目前都暂住在杭州。

被依法传唤后,4名当事人在公安机关对事发当晚参与竞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11月19日晚,公安交警部门对涂某、李某某、朱某某、钟某4人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执行刑事拘留。

警方声音:

近年来,杭州公安交警部门对于群众反响强烈的“飙车”、竞速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了查处、打击力度。

特别是在城西的余杭塘路、景区的龙井路、滨江的闻涛路等重点道路,杭州公安交警部门在落实专门警力加强巡查管控的同时,还不定期组织集中整治行动予以重拳打击。但由于“飙车”、竞速违法随机性强、车速快、危险性高,执勤交警很难在现场查缉和布控。此次,杭州公安机关通过视频作战,准确锁定目标车辆和嫌疑人,依法固定违法证据,成功侦破省内首起多车多次竞速案件,取得了新的突破。

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国家法律规定对涉嫌危险驾驶的违法行为予以严惩,其目的就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对全面提高全民交通法治意识,尤其是广大驾驶人的规则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减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法律意义。

为此,杭州交警将一如既往,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坚决打击一切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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