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养老院纠纷日益增多 法官提示住行“雷区”

27.10.2015  10:41

    有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末,浙江省温岭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2.71万,占温岭总人口的18.65%。这意味着,在温岭,每5个人中就有一位老人。

    对于年迈或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人来说,“入托”无疑是一个较好的选择,可以得到专业的护理和照顾,但目前涉养老机构纠纷日益增多,引发了公众对养老服务机构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担忧。

    谁都有个年老的时候,如何推进养老机构走上健康良性发展轨道,法官们也在思考。正值九九重阳节之际,温岭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就通过调研,试图从受理的涉养老机构纠纷案件中寻找答案。

    住:养老机构无资质

    温岭太平街道西郊爱心敬老院,位于虎山乐园常乐寺附过,四间四层楼被山林环绕,颇为清幽。2014年,有关部门封查了该敬老院,原因是属于无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违法建筑,未审批就非法营业。之后,敬老院负责人张金花失踪。

    曾住在敬老院里的老人遇到了难题:超额收取的托养费怎么拿回来?无奈之下,老人们起诉至法院。

    83岁的王阿婆就是其中的一位。王阿婆说,她不知道敬老院是无证无照经营,家人在2014年9月25日和张金花签了托养服务协议,并缴纳了半年托养费10800元和押金3000元。之后,敬老院被关停,张金花应退还托养费9000元和押金3000元。

    法院立案后,仍无法联系到张金花。开庭时,张金花也没出庭。法院审理后,支持了王阿婆的诉求,判决张金花返还给王阿婆1.2万元。

    除了王阿婆,还有其他9名老人也将张金花告上法庭,也都胜诉了。

    承办法官说,目前张金花还是没找到,因此老人们的钱还没拿到。如果张金花继续不出现,这些案子只能进入执行程序;能否执行成功,要看张金花名下有无资产了。法官提醒,在寻找养老机构时,一定要找有资质的。

    行:七旬老人半夜如厕摔骨折

    70多岁的陈老汉在2014年签订了养老院入住协议书,入住位于城西的一家养老院养老。同年11月16日夜里,陈老汉起床如厕,在无人搀扶的情况下摔倒在地,经医院诊断为腰1椎体爆裂性骨折并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

    多次交涉赔偿未果,陈老汉的家人将养老院告上法院。陈老汉一家认为,养老院提供的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护理措施不到位,致使70多岁的陈老汉跌伤,理应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养老院赔偿医疗费等费用16.3万元。

    养老院则认为,陈老汉摔伤是他年纪大了,生理体能在退化,是突发性的意外事件。而且摔倒的地方是平地,有防滑措施,养老院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对于陈老汉的受伤不承担任何责任。

    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养老院支付给陈老汉各项费用3.5万元。

    养老机构需破窘境

    法官认为,对于涉及老年人问题的纠纷和案件,于情于法,都需要花更多的精力去思考和对待。

    随着高龄老人数量的不断增长,无论在城镇还是农村,“倒金字塔式”的家庭结构和“空巢”家庭数量不断增多,社会化养老成为大势所趋。

    由于资金短缺、投入不足,部分养老机构陷入“一没钱,二没人”的尴尬境地。硬件设施差、服务质量低、安保状况堪忧等方面的问题,使养老机构无法真正满足市场需求。

    目前,温岭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94家,床位数9442张,但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出台前已审批的13家公办养老机构和10家民办养老机构中,仅有一家符合设立许可条件,其余养老机构经责令改正后逾期仍达不到许可条件,面临着停办的困境。

    同时,民办养老院大多是创办人自掏腰包,有的还对入住老人实行收费减免,要求他们增加安全投入,有的确有力不能及的情况。

    情法兼顾防范安全之“

    经营利润低是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难、服务质量低的一个因素。解决民办养老院的安全隐患问题、防范悲剧事件频繁发生,最根本的是要促成养老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养老机构接收的老年人大多数有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由于现今的种种原因,无法完全避免老年人不受到伤害。如果以养老机构提供的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护理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将其告上法庭,可能会导致养老机构陷入越来越难办的困境。

    法官们调研发现,虽然现今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等与养老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并未形成有效的监管体系,比如设立许可难、执法难、政策落实难等问题,使养老服务成为了高风险的行业。

    法官提醒:书面合同要订好 看护责任要明确

    看过、审理过太多涉养老机构纠纷案件的法官提醒公众,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老年人或家属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养老院,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约定养老院应履行何种程度的看护义务。同时,养老机构也要根据老年人的生理特点改善相应的居住条件,增加便于他们生活的各种设施,减少各种意外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