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为12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颁发临时资质证书

28.04.2015  11:50

4月27日上午,总队为首批通过考核评审的12家单位颁发了临时资质证书。吕照明副总队长、防火部周志忠部长、防火部有关人员参加颁证仪式。会议介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的考核评审情况,颁发了临时资质证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代表宣读了“规范消防技术服务行业、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的倡仪,并签订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单位承诺书》。
  周志忠部长深入剖析了浙江省消防技术服务行业存在的弊端,并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消防技术服务行业执业行为,从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求获证企业按照公安部129号令和《浙江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开展自查自纠,对前期的执业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自查,纠正不规范行为;二是要求获证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单位质量控制文件的要求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三是要求获证企业严守公安129号令中规定的十条法律法规底线。
  吕照明副总队长就“诚信执业”问题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求获证企业秉承诚信执业、公平竞争、服务社会的理念,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杜绝恶性竞争,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二是要求首批获证企业带头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加强行业自律,坚决抵制各种不法行为,不弄虚作假、不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三是要求获证企业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不得拉拢、腐蚀消防干部,不以“托关系”、“打招呼”等形式向执法人员施加压力。同时,他还强调,今后公安消防部门将严格执法,认真核查企业的经营执业行为,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接的项目质量情况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