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批准举办首届浙江119消防奖评选表彰

05.11.2015  03:10
11月2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向省公安厅批复,同意开展首届浙江119消防奖评选表彰活动。此奖项的设立是由省公安厅专题向省政府请示后,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并报经省委领导审定同意组织开展的。评选活动将在本月启动,以表彰在灭火应急救援、消防志愿服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科研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推荐候选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表彰先进集体30名、先进个人50名。
  近年来,公安部先后组织了两届119消防奖评选表彰,我省有3个先进集体和5名个人受到表彰奖励,极大地鼓舞了社会各界参与消防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但由于公安部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名额有限,我省还有一大批身处基层一线,长期投身消防公益事业,贡献突出、品质优秀、行为高尚、事迹感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尚未收到表彰奖励,影响了先进典型榜样示范作用的更好发挥。为此,总队领导高度重视,年初就将设立浙江119消防奖纳入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并多次向省委省政府沟通。今年6月,总队王新建政委在省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全省消防工作情况,期间,专题汇报了浙江119消防奖评选表彰事项,得到了李强省长等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认可,并指出设立119消防奖对于正确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关爱消防事业具有积极地推动作用。
  为确保首届浙江119消防奖评选表彰的科学组织实施,总队防火部专门研究制定《首届浙江119消防奖评选表彰方案》,多次上门向省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征求意见,研究确定了评选表彰工作的指导思想、评选原则、领导小组、奖项主办、评选范围、评选时间、评选程序、评选条件、推荐名额、表彰实施和工作要求。并及时提请省公安厅向省政府报批《关于开展首届浙江119消防奖评选表彰的请示》,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批准。
  浙江119消防奖的设立是推动我省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夯实火灾防控的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具有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