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消防作出新一轮“行政审批”公开承诺

21.06.2017  03:14

工业项目“零审批” 申报资料合理精简……

昨日下午,在省消防总队举行的“创人民满意消防队伍”新闻发布会上,总队长陈子浩代表总队党委,从“最多跑一次”入手,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今后,将施行工业项目“零审批”、申报资料合理精简、审批申报“容缺受理”、法律文书免费寄送等多项改革消防行政审批承诺。

消防行政审批因复杂的技术性要求,对于单位和个人来说,一次性收集、填报完整相关资料较为困难,从而导致需要往返两次甚至多次。

今后,全省消防部门将施行多项改革消防行政审批承诺,最大限度确保“最多跑一次”举措落实落地。

工业企业投资项目推行承诺制改革,制订“零审批”负面清单,清单以外项目实行“先建后验”,建设单位只需提交消防设计、施工严格执行消防技术标准的书面承诺,不再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实现消防设计“零审批”。

消防审批资料申报达到“贴心式”精简。对已通过消防验收的建筑内装修项目,未增设、改动消防设施的,可不提供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内部装修工程项目申报消防设计备案时,可不提供施工许可证明文件;改建工程(含内部装修、功能变更等)可不提供改变使用性质或者功能用途的合法证明文件;“小微项目”可用单位确认的平面图代替消防设计图纸和工程竣工图纸。

审批申报“容缺受理”,指的是群众在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只需提供申报表、委托书、消防设计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纸)等要件资料,消防机构即可受理,其他资料作为非要件资料,在消防机构出具审批意见前补送齐全。

消防审批资料申报“三可不一可用”和“容缺受理”承诺,将真正成为“消防多改革、群众少跑腿”的见证。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卢日成 培训生 刘剑乔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