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千里维权,市场监管局助其讨回公道

10.11.2016  22:02


  近年来,网购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网上的商品更是琳琅满目、无奇不有。但是与此同时,网购的消费纠纷也日益增多。近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调解了一起消费者跨越千里维权的网购纠纷。

  消费者张先生是山西人,9月底,他网购了一块298元的男士手表,收到货后,对收到的手表却并不满意。他通过手机,与销售手表的商家沟通,提出退换货,但是都被商家拒绝。10月25日,张先生从山西忻州出发,转了两趟火车,跨越1550公里,于10月27日到达义乌。可是当张先生照着当初商家给的地址,来到了义乌市稠城街道下埠头村后,却并没有找到商家。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一方面安排辖区所执法人员陪同张先生再到下埠头村进行寻找。另一方面将消费者提供的网购页面由网监办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专业技术手段进行查找。因为目前国家没有强制要求开展电子商务经营必须办理营业执照,没有注册信息,现场查找陷入僵局。但是网监办技术人员采取技术手段获得了商家所在购物平台的信息,恰好平台运营方是在义乌注册的企业。最后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联系平台运营方,顺利找到了手表销售商家。经过调解,商家同意为消费者退货退款,并补偿消费者来回车费,共计730元。张先生对调解结果也表示满意,高兴地乘坐当天的火车回了家。

  “双11”将近,网购的高峰期即将到来。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是参与网购促销活动前,可对所需物品进行简单列举、筛选,并结合实际需求购买,避免盲目选购,不要冲动消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二是关注网购商品价格变化,最好通过多个平台、多种渠道了解所购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情况,不要被明显低价所误导,不要被虚假折扣所迷惑,同时要关注平台和商家的信用评价情况,防范网购中高价低质、低价劣质陷阱;

  三是提前预估电商集中促销可能带来的配送延迟情况,并综合考虑产品新鲜度、储存条件以及延误所带来的系列问题,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四是签收网购订单前,务必开箱验货,遇有不符情况应当拒签,也可运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争取自身合法权益,但注意不要急于丢弃或损毁发票等购物凭证和必要的包装,以方便退货;

  五是要谨防钓鱼网站,务必选择正规的购物网站购物,不要随意点击网页里、短信中的链接或浮动弹窗,不要轻易将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家庭住址等)提供给他人,更不要轻易输入动态验证码或转告他人,增强防范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