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局长赵长春访谈

02.12.2015  10:54

新《消法》施行一年多来,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紧紧围绕消费维权“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近日,西安市工商局局长赵长春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新《消法》施行已经一年多,西安市工商局是怎样贯彻落实新《消法》,加强总局73号令、61号令、62号令等配套规章的宣传、学习和运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的?

赵长春:自新《消法》施行以来,西安市各级工商机关、消协组织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和消协组织严格按照市局《贯彻落实新〈消法〉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新《消法》颁布、施行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有利时机,发挥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作用,多渠道广泛宣传新《消法》修改的目的和意义、修改内容,特别是针对“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强制召回”“限制霸王条款”等消费者关注的亮点条款予以重点宣传。我们通过现场咨询、印发宣传资料、多媒体显示屏和宣传栏,及时发布消费者警示和消费提示信息,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为确保全市各级工商、消协人员能够及时学习并正确理解、掌握和使用新《消法》及总局73号令、61号令、62号令等规章,西安市工商局制定了科学严谨的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通俗易懂,将新法的培训与基层执法紧密结合,组织全员参加聆听了总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解读新《消法》网络视频讲座,确保每一个基层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均能参与学习,完成了从市局到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及12315消费维权网络、消协人员的全员培训。

记者:西安市工商局是怎样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推动建立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新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加快资源整合,推进完善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的?

赵长春:为增强经营者遵法、守法意识,引导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西安市各级工商机关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着重向经营者讲解新《消法》中关于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责任等内容,通过“六进”活动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全市各行各业经营者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商品质量监管的社会责任意识。该局同时开通消费维权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新《消法》新知识、消费警示信息,拓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举报渠道。

针对西安高校多、在校学生消费群体大这一特点,西安市工商局主动为西工大明德学院、西安交大医学院、陕师大等院校专题讲座新《消法》,结合消保维权工作实例,与在校师生就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网络购物维权等消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互动交流,增强了师生维权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依托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我们及时受理调解消费纠纷,接待群众咨询、投诉,被群众称为“家门口的贴心人”。

西安市各级工商机关依托12315消费维权网络,在日常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中,严格执行“谁接诉、谁受理、谁反馈、谁回访”的接诉责任,将来人、来电、上级分派等多渠道的投诉举报案件编号记录,力求做到咨询解答快、受理投诉举报快、分流督办快、信息反馈快,全面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技能和水平,确保消费者投诉举报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特别是对无照经营、黑作坊等重大举报,我们高度重视,要求每件举报都填写登记表,由领导批示并督办结果,对实施精确打击提供有力帮助。自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施行以来,全市工商系统12315工作机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73900件、投诉3171件、举报95件。其中,调解成功投诉280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98.74万元。2014年,市局12315指挥中心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突出,被省委、省政府记集体一等功。

记者:深入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责令经营者对不合格商品依法退市,是工商机关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职责所在,西安市工商局在这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赵长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问题关系到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下达的商品检测工作计划及我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要求,结合12315投诉举报监测数据分析,我们组织开展了重点领域及人民群众反映较为集中商品的抽查检验工作,及时制定并下发了《2014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计划》,严厉查处流通领域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2014年,全市共组织开展儿童用品、服装、交通工具、家用电器、珠宝玉石等7大类21个品种438个批次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配合省局完成对手机、导航仪两大类商品共计46个批次的样品采集工作,其中抽查不合格商品133个批次。我们开展了不合格商品市场清查工作,依据抽查检验结果发布消费警示信息5篇,及时做好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较好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2014年,我市工商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商品类排前位的分别是手机类、服装类、装修材料类及家具类投诉等;受理服务消费投诉排前位的分别是交通运输服务、干洗服务、家电维修、美容美发等。围绕这些消费者诉求集中和社会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西安市工商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旅游商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校园周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旅游商店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其中我局查办的“消毒餐具另行付费”案件被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等37家网络媒体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商报等国内多家媒体报道,社会反响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