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保委昨公布2014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16.03.2015  23:49

    房产、汽车、保健品、预付卡再成投诉“重灾区

    昨日,浙江省消保委公布了2014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房产、汽车、保健品、预付卡、婚介、微信广告等多个消费领域成为投诉“重灾区”,涉及产品质量、广告宣传、人身伤害、消费欺诈等多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据了解,2014年度,全省各级消保委共接到消费者投诉14673件,受理14670件,比上年同期21458件下降31.61%,解决12431件,解决率96.25%。涉案金额188548.1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669万元。

    案例 “问题水箱”、违规收取PDI检测费,宝马车遭群诉

    2014年上半年,浙江省消保委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共涉及700多位车主,主要反映宝马公司授权的经销商擅自收取PDI检测费、汽车水箱漏水、方向机有异响三大问题。

    浙江省消保委调查掌握情况后,于8月19日正式约谈宝马公司,明确指出宝马汽车经销商在车价之外以“服务费”、“出库费”等名目收取PDI检测费,属于巧立名目价外收费,同时要求宝马汽车对问题水箱妥善处理。

    8月20日,宝马公司正式回函浙江省消保委就水箱渗漏问题作出说明,同意将水箱部件的保修期延长至5年或1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并要求所有经销商一律不得另行收取PDI费用,各个4S店之前收取的PDI检测费限期清退。此次违规收取PDI检测费,共涉及消费者2520名,涉案金额达500多万元。

    案例 222户业主投诉开发商,消保委维权挽回损失1.72亿

    2013年12月25日,温州222户购房者向温州市消保委投诉,购买温州时代集团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时代滨江”楼盘后要求赔偿遭到拒绝。原因是其开发商在广告、报刊、单页、模型、展板、楼书,以及产品说明会和营销过程中,对该小区与安置房间隔方式、赠送面积、车位销售、商品房户型、销售价格等问题上存在虚假宣传。

    温州市消保委接诉后,在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后随即召集业主代表跟房开公司进行协调,经过4个月多次协商,2014年4月25日,温州市消保委组织双方代表签署了调解协议书,房开公司最终让利总房价的10%,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1.72亿元人民币。

    案例新车竟是召回车,消费者获双倍赔偿

    2012年10月,宁波的徐女士以28万元的价格向鄞州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2012款进口原装轿车。之后的驾驶过程中,徐女士发现车辆发动机外壳、避震器螺丝生锈,底盘缺少螺丝、车辆副驾驶电动座椅出现故障等众多问题,在送修过程中又发现该车在购买前已经有过维修记录。

    徐女士认为汽车销售公司存在将维修车辆冒充新车出售的欺诈行为并要求退车。该消费纠纷经鄞州区消保委调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消保委建议消费者走司法途径。

    鄞州区人民法院查明,徐女士的同款汽车曾在2012年3月因产品缺陷问题被召回,但公司方未在销售时向徐女士告知这一事实,同时,公司方还存在冒充徐女士签字的行为。2014年3月14日,鄞州区法院认定汽车销售公司行为构成欺诈,判令徐女士将涉案车辆退还给汽车销售公司,销售公司除向徐女士退还购车款28万元之外,另赔偿徐女士28万元,同时再赔偿徐女士保险费、车购税等其他损失43463.30元。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记者 祝瑶 通讯员 马杰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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