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建好管好“粮仓”确保“藏粮于地”

19.04.2019  16:10


一是保稳产,建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强化政策扶持,整合资金投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确保粮食高产稳产。目前已建成粮食功能区376个,修建沟渠729公里,建设农机下田坡955个。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增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创新先进农作模式,推广“水稻—小龙虾”连作共生模式,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前提下提高稻田种养效益。2018年,稻虾(渔)综合种养农户亩均总产值超5000元。

二是保高产,育好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平台,重点发展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等新型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高农业规模化、组织化生产水平。对新认定的不同等级的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分别给予3至50万元的奖励。实施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18年共发放财政补贴5486万元。目前,全县拥有粮食生产服务合作社29家,粮食家庭农场281家。

三是保高效,建好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满足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对成功创建为省农业“机器换人”示范乡镇(园区)、示范基地的实施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积极推进育秧中心和烘干中心等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补助2869万元支持建成粮食社会化服务中心53个。对粮食生产作业设备实行补贴,2018年共发放补贴675万元,涉及农机具216台套。鼓励发展优质稻米加工,对成套大米加工设备进行竞争性立项补助,补助比例为70%,单套补贴最高限额100万元,2018年共立项补助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