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排海管工程涉河涉堤批前公示

10.10.2018  00:02

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排海管工程涉河涉堤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对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排海管工程涉河涉堤的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为保证审批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排海管工程涉河涉堤的相关资料在“浙江水利”网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18年10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浙江省水利厅省河道管理总站。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18年10月9日~10月15日

来信请寄:浙江省河道管理总站

地址:杭州市清江路185号

邮编:310016

附件:1、工程地理位置图

2、工程涉河涉堤概况

附件1

 

工程地理位置图

附件2

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排海管工程涉河涉堤概况

 

拟建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排海管工程位于钱塘江北岸海盐经济开发区,杭州湾跨海大桥上游约380m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座高位井、一根正常排海管和一根应急排海管。高位井平面净尺寸10.0m×10.0m,底板标高-13.80m,井顶标高11.50m;正常排海管全长1428.54m,在扩散段设置10根DN450上升管;应急排海管长度1037.74m,扩散段设置4根DN650上升管。排海管管径均为DN1800,采用顶管法穿越钱塘江北岸海盐东段一期围堤,穿堤处管中心高程-16.4m。

2017年5月4日,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开投〔2017〕27号文件批复了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的初步设计。

2018年6月13日,我厅组织召开了该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审查会。

 

浙江省水利厅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