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促进学前教育发展“三突破”

11.10.2017  23:53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自2014年以来,海盐县学前教育着力于三个领域的突破,理顺管理体制机制上,使海盐学前教育发展快速走在了省市前列。

一是无证幼儿园取缔。因入园需求与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无证幼儿园长期存在,在保教、安全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10月,县政府先后印发《海盐县无证幼儿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4〕138号)、《海盐县无证幼儿园处置停办转业补助办法》(盐园整〔2015〕1号),在各部门各镇(街道)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面清理了各类无证幼儿园,实现持证办园全覆盖,民办幼儿园幼儿就读比例达到43%左右,学前教育市场秩序得以规范,“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办园体制有效确立。

二是民办园监管机制建立。全面取缔无证园后,修订完善了《海盐县普惠性(公益性)幼儿园认定办法》(盐教普〔2015〕180号),出台了《海盐县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盐教[2016]11号),并相应地出台具体年度考核与年检办法。通过考核与年检标准的严格执行,促使民办幼儿园加大办学投入,提升保教质量。通过年度奖补政策,确保民办幼儿园的投入保障,并切实有效地引导幼儿园升等创优和普惠优质发展,各项指标快速提升,幼儿在等级幼儿园就读比例由91%提升到95%以上,在公益性幼儿园就读比例由75%提升到92%以上,两项核心指标列省市前列,初步构建了“覆盖城乡、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体系。

三是办园体制的梳理完善。2008年起,部门办三所幼儿园(机关幼儿园、三毛幼儿园、六一幼儿园)逐步归口教育局管理。2017年6月,正式启动农村学前教育体制改革,确立“以县为主、县镇共管”的管理体制,明确县镇(街道)工作职能,强化学前教育“统筹布局规划、统筹项目建设、统筹经费保障和统筹运行管理”四统筹。通过两轮管理体制的调整,逐步理顺了学前教育的管理,从体制上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初步达成《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要求: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建立健全‘国务院领导,省地(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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