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海洋观测站点及资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01.07.2019  14:42

为加强全省海洋观测站点和观测资料管理,根据《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3号《海洋观测站点管理办法》、第74号《海洋观测资料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我厅制定了《浙江省海洋观测站点及资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杭州市西溪路118 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海洋预警预报处(邮编:310007),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意见发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曾群安;联系电话:0571-88877723。

附件: 浙江省海洋观测站点及资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