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科考码头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16.03.2015  20:54

舟山市发改委:

  报来的《关于要求批准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科考码头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舟发改交通〔2014〕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国家战略,推动中国远洋极地考察事业,促进我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同意建设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科考码头一期工程。本项目符合《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舟山市长峙岛东南侧海域,属宁波-舟山港定海港区。

  三、本项目新建5000吨级码头1座及配套设施,泊位总长150米,码头平台长150米、宽16米,栈桥长236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2490万元,建设资金除国家预算内拨款1500万元外,其余990万元由海洋二所自筹,项目法人为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六、请项目单位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加强项目投产后的节能管理。

  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2月26日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海洋渔业局、港航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