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通过对比曝光力促“关停码头”清场到位

10.06.2015  20:11
  日前,为推进全市码头整治工作,海宁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码头整治推进会议,重点对在法律层面已进行关停,但在表面上仍然保留吊机、清场未到位的码头进行了曝光,并提出时间节点,要求各镇各街道务必尽快完成“关停码头”清场工作。6月15日前拆除“关停码头”所剩吊机,6月30日前沙石料及建筑物清除完毕,7月份全面复垦。
  码头整治,事关“五水共治”、事关“三改一拆”、事关“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被海宁市委市政府列入今年工作重点。此项工作,海宁市自2014年初启动,并按照“关停一批、提升一批、建设一批”的原则,对全市127个码头(其中个体经营性码头70家,企业自备码头57家)进行全面整治,推进码头转型升级,以此打造适应水运复兴要求的“五区十四码头”科学格局。到目前为止,已关停个体经营性码头和企业自备码头84个,其中个体经营性码头69家,企业自备码头15家,腾退土地54万平方米。目前尚余3家个体经营性码头,也将于今年底全面关停。“海宁借势‘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倒逼百余码头转型升级”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也受到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郭剑彪厅长和嘉兴市副市长盛全生的批示肯定。
  但是,经过前期市港航部门的检查,发现69家已关停的个体经营性码头中,尚有24家未拆吊机,有10家场地未清除,有3家未复垦。甚至有个别关停码头存在偷吊现象,或将关停码头当成临时堆场,使已经关停的码头继续存在脏乱差现象,环境效益未能及时显现。
  为此,会议对前阶段通过检查发现未及时关停清场到位的码头进行了严肃曝光,采取图片对比的形式,对好的进行表扬,对差的进行曝光,要求各地集中时间对已关停的码头尽快整治到位,全面推进今年列入计划的8个公用码头的建设,做好堵疏结合的工作,确保内河水运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海宁市码头整治领导小组将继续加大督查与通报力度,督促码头整治工作尽快到位。(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胡月梅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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