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突出“四抓”,强化烟花爆竹监管工作

16.12.2015  12:54

 

元旦春节临近,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海宁市安监局强化“四抓”举措,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抓许可管理,确保合法经营。利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的时机,严格遵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第65号令)的有关规定,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对全市烟花爆竹销售市场进行了重新网络布点,关停了一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零售点。 二是抓源头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对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强化管理,要求其严禁向无证经营者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向烟花爆竹零售商店超量送货,严禁销售违规产品。同时,与各烟花爆竹零售点签订合法经营承诺书,杜绝出现超量存货,销售“三无”产品等现象。 三是抓严格执法,确保安全稳定。公安、安监、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配合,各乡镇安监站切实发挥好属地监管责任,对无证销售、超量储存、违规进货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非法经营现象坚持“零容忍”、“严查处”,并畅通举报渠道。根据线索,12月3日下午,市安监局会同公安在盐官镇红友村前木埭当场查获了11箱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四是抓宣传教育,确保意识提高。充分利用局网站、电视、报纸、微信平台、宣传栏、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宣传,不断增强烟花爆竹企业、经营者和消费者安全意识,形成人人懂烟花爆竹安全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