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有序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

22.01.2021  17:56

  自2020年6日出台《海宁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以来,海宁市围绕“建立健全创建领导机构和工作网络,扎实推进各项基础性工作,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各项指标全面提高”目标要求,抓重点、促整改、求实效,集中力量解决创建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全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人民群众对生态园林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2020年期间,海宁市重点完成了生态修复项目4个、新建(续建)绿化项目27个,新增各类绿地59.1公顷、立体绿化0.6公顷,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和绿地率分别达90.01%和38.9%;新增绿道32.4公里,其中城镇绿道7公里、市域绿道25.4公里;编制完成《海宁市绿道网专项规划(2020-2035)》并发文实施。同时,海宁市大力实施绿化建设与改造提升工程,以“工匠精神”雕琢城市秀美轮廓,以“绣花功夫”诠释城市精致内涵,共建成8个街心公园,新建公园绿地5公顷,提升改造公园绿地5公顷。

  此外,海宁市共有4个居住小区成功创建“嘉兴市园林式居住区”、1个小区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式居住区”,袁花镇成功创建“浙江省园林城镇”,鹃湖公园荣获“嘉兴市最美公园”称号,麻泾港绿道荣获“嘉兴市级最美绿道”称号。

(海宁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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