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宁市斜桥镇茂丰面馆-准予行政许可

25.07.2015  09:32
单位名称/申请人: 海宁市斜桥镇茂丰面馆 法人代表/负责人: 姜标妹           你(单位)于 2015年7月24日提出的餐饮服务开办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餐受0481201501190)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海宁市斜桥镇茂丰面馆; 地址:海宁市斜桥镇华丰村华丰小区235-21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姜标妹(业主); 类型:小型餐馆≤50平米; 备注:中餐类制售;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