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 “四项举措”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12.10.2018  12:43

 

【本站10月11日讯】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要求,海宁市水利局通过制定年度计划、明确监管科室、严格操作程序、利用抽查系统和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等工作措施,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一是制定年度计划,明确监管任务。年初,根据双随机抽查工作安排,及时出台《关于开展2018年度海宁市水利局“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全年计划对7项事项组织9次抽查计26个抽查对象。同时对三项主要许可事项,明确监管单位,加大巡查力度,并委托三个中介机构进行协助监管。

二是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措施。根据上级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及“四集中一分开”实施方案等要求,明确了综合监管科室设置,先后出台了《海宁市水行政管理“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细则》及《海宁市水利局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等通知,对3个主要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了监管内容、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等,做到监管工作制度完善、有章可循。同时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严格操作程序,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从“两库”中随机抽取,每次抽查出动至少2人。

三是探索监管机制,委托中介协管。为了克服监管力量薄弱,实现许可事项监管全覆盖的目标,从2017年底起,该局对取水许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涉河涉堤建设项目等三个主要审批事项,争取财政资金60余万元,委托中介机构对其进行全覆盖协助监管。如对取水户每两个月就作一次全面的巡查检修,且对周边环境偷用水行为进行协助查看,有不规范用水行为及时反馈查处等。同时加强对中介的监督管理,督促中介机构做好相关协助监管工作。

四是强化执法巡查,严肃依法查处。今年以来,该局组织水政监察大队和相关河道、水资源管理人员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组织执法巡查78次,会同市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巡查21次,巡查大小河道487条次1200余公里、海塘55.6公里、河道自备取水户110户。共制止和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27起,立案查处5起,简易案件5件,处以行政罚款11余万元,清除河障370余立方米。同时会同省钱管局嘉兴管理处做好规范文明捕鳗专项整治行动、海塘乱拉乱埋电线及涉塘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执法管理工作。

据悉,截至9月底,累计对今年以来123件水行政许可事项及176个“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开展事中事后监管171次,出动执法人员及中介机构协管人员358人次。在实施监管过程中,共发现问题和不足41起,其中违法取水1件已立案查处,处罚3万元并整改完成;发书面整改通知书11份,监督检查意见表4份,取水户计量异常及不规范行为责成整改14处,涉河涉堤建设项目整改9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责成整改4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