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全面铺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29.08.2018  12:34

  【编者按】今年恰逢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八八战略”实施15周年。新要求赋予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作为。站在思想大解放的重要关口上,我们需要以更高起点去谋划和推进改革,确保浙江水利事业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本站今起推出“创新之举”专题,通过交流各地、各处室(单位)创新经验,以创新促改革,以创新赢发展。 

 

硬件软件并举 监督激励并重

海宁市全面铺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本站8月29日讯】海宁市地处杭嘉湖平原南端,全市总面积66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达50.49万亩。海宁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至2017年底已建成灌、排泵站1235座,水闸296座,灌排渠道9949公里,渠系建筑物2431座。2017年,海宁市以入选全省第二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为契机,选择典型灌区作为试点,探索不同硬件基础、管理模式和种植结构下的农业水价改革模式。2018年,海宁市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域推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范围覆盖全市有效灌溉面积41.9万亩,并计划在2019年底提前完成改革任务。

点面结合,夯实改革基础

一是因地制宜开展分区选点。海宁市现有灌区651个,各灌区均使用泵站提水灌溉,管理模式相近,按照“能统则统”的原则,全市8镇4街合并为9个改革区。与以小型灌区为单元分区相比,这一分区方式更利于分级考核、奖补资金下发等工作的开展。同时,在各分区内选取1~2个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灌区,以点带面引领改革,共确定典型灌区17个。

二是因势利导改造灌溉设施。按照农田水利工程提档升级的要求,结合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以机埠标准化改造、高效节水“四个百万工程”为重点,通过提升改造灌溉泵站、末级渠系,加快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至2019年底,全市将新建灌溉泵站30座、PE管道254公里,进一步提升灌溉管网运行性能。

三是多管齐下实现全面计量。海宁市现有提水泵站1133个,数量众多,情况各异,无法全部安装计量设施。为实现全灌区计量的效果,海宁市根据各灌区实际,采用了遥测水位计、电磁流量计、以电折水三种量水方法相结合的计量方式。典型灌区内安装遥测水位计1套,电磁流量计27套,其他灌区通过对接供电局获得泵站用电数据,依据典型泵站率定成果,以电折水换算水量,做到了“点上精准,面上简便”。

多措并举  消除改革阻力

一是定额管理促使农民自觉节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众承受能力,海宁市探索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灌溉用水超定额20%以上,超出部分按定额内水价的1.2倍计费,如超过50%,则上升到1.5倍。定额内水费由“财政+村集体+农户”共同承担,定额外水费由灌区农户、泵站放水员和村集体三方协商承担,以此推动农民群众加快形成自觉节水意识,创造有利于农田水利发展的市场环境。

二是精准补贴引导农民认同节水。按照不增加农民负担的改革要求,海宁市多元化、多层次筹集补贴资金,市财政每年落实不少于20元/亩的耕地保护激励资金用于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对管护到位、效益明显的工程每年新增安排不少于500万元资金,补贴后不足的部分,由镇、村各级政府自筹,逐渐形成定额补助、逐年到位的良性循环。同时,强化财务管理,镇(街道)、村级财务设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分目”,做到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三是分档奖励激发农民主动节水。在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的基础上,研究出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办法,建立农业节水奖励机制,根据节水比例划分不同档次,对采取节水措施或用水集约管理的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或放水员给予每亩2~5元不等的资金奖励,提高主动节水的积极性。据估算,目前海宁市一个管理500亩左右灌溉面积的放水员,年报酬6000元左右,如达到每亩3元的节水奖励标准,还可以获得额外的节水奖金。

 

《兰溪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获批
【本站9月13日讯】日前,经兰溪市人民政府研究,水利厅
【中国水利报】一滴水撬动乡村振兴
一滴水撬动乡村振兴 浙江湖州市南浔区全面推水利厅
兰溪市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本站9月4日讯】为加快推进全市农业水价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