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三突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28.09.2015  17:49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宁市委市政府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作了专门部署,重在完善市场监管机制,下移监管重心,强化源头治理,健全覆盖生产、流通、消费三大领域,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

  一、突出监管重点,搭建事中事后监管政策框架

  一是制订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对监管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该市对36个部门分别细化了本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监管事项,按照检查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和检查处理等六个方面进行规范,做到对象明确、措施完善、程序规范、处理有据、监督有力。目前,各部门细化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35项制定完成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构建完成“四张清单一张网”。“四张清单”政府门户网站已公布。“一张网”即由嘉兴市政府统一建设的政务服务云平台,已于今年4月上线运行。

  二是提出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监管框架性意见。提出零审批项目监管工作的基本要求,指导企业依照承诺标准开展环评、能评等开工前各项工作,监管企业按照承诺标准开展施工建设和竣工验收。截止目前,海宁市共有78个企业投资项目纳入不再审批试点范围,进入不再审批程序15个,其中已开工14个,已竣工1个。在《企业投资零审批外项目六阶段实施方案(试行)》中,明确了“零审批”外的审批项目事前审批监管,事中开展施工质量、安全、防雷、消防、环保“三同时”监管,事后开展竣工验收监管的要求。

  三是出台“先照后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关监管办法。抓好“先照后证”制度改革后各部门后续市场监管工作,出台《海宁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和工作机制,对涉及的35项“先照后证”试点事项,由涉及的16个部门制订了具体的监管措施。同时,积极做好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目前已经运行,为商事登记改革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企业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至2015年6月30日法定截止日,该市市场主体年度报告2014年度完成率97.42%,在全省名列前茅,在经济户口相当县市中位居全省第一。

  二、突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统筹推进

  一是建立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长担任总召集人,全市所有审批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参与,形成加强监管的工作合力。各级部门也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实施细则,逐条逐项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到实处,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事中事后监管中的重大事项和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或拟定事中事后监管的对策、措施。同时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管理事项,突出问题导向,成立审核小组在界定部门职责边界的基础上,明确部门应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是稳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成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涉及国土、环保、水利、安监等部门的176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等职能,划转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延伸到镇级执法中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自2014年12月成立以来,至今年8月份共查处违法停车16558辆;开展越门占道(无照)经营专项集中整治,劝导4000余起,限改350起,适用简易程序查处越门、占道、无照经营案件共计884起,适用一般程序查处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店外展示商品、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无照经营案件173起。

  三是破解小餐饮业、建筑领域欠薪等热点难点监管难题。调研分析小餐饮业监管问题症结所在,组建小餐饮监管综合性平台,注重餐饮规划功能定位,对新办经营户把好准入关,加强联审联批,对存量经营户实行分类处置和改造,平台成立以来,共检查餐饮单位496家次,发出整改意见书176份,立案查处油烟违法排放5起,结案4起,通过一系列执法手段的运用,目前重点区域内绝大多数餐饮单位已加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进行清洗。对建筑领域欠薪提出新的监管思路:实行工程款和工资款两条线拨付制度,把好项目审批关、重点关注项目资金来源等关口,加强工资发放名册和考勤管理,目前全市总体情况平稳。

  三、突出创新监管,完善监管网络体系

  一是建立科学抽查监管制度。突出海宁市针对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建立经常性抽查监管制度、责任追溯制度、定期监管和危险隐患及时监管制度,加大检查抽查频率和力度,各部门逐步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逐项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等。同时加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初步建立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截至2015年8月,进入公示系统可供社会查询的全市市场主体已达到66598户。

  二是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推动部分专业性监管职能向社会中介组织转移。同时构建政府部门为主、社会组织为辅、社会公众参与的三位一体监管网络体系。强化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市镇村三级联动的网格化监管工作运行制度,推进精细化、网格化监管,实行分工合作、协同配合,实现监管范围全覆盖,监管责任无盲区。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引导和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自律。

  三是促进监管资源共享。主动建设监管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各职能部门涉及市场主体的商事登记、执法监管、行政审批等信息,实现集中汇整、交叉匹配、有序共享与综合利用,并供部门查询使用,便于市级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督查机构在部门工作的动态掌握。加快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对未按时参加企业年度报告和未及时公示及时信息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共计508家企业和农专社862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完善市场主体社会信用约束机制,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海宁市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