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三点”聚焦办好学前教育夯实“幼有所育”基础

21.06.2019  14:22


近年来,海宁市以优先发展学前教育为着力点,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着力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夯实“幼有所育”坚固基础。2019年,安排学前教育预算资金2.34亿元,同比增长6.8%。

一是施行全额拨款,夯实公办园稳步提升基点。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公办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项目足额拨付,并按实际办园成本需求予以递增。每年安排学前教育专项奖励经费100万元,用于幼儿园的等级创建、年度考核、结对帮扶等奖励。为确保镇(街道)对辖区内幼儿园财政经费投入到位,市财政每年在考核的基础上给予园舍建设经费、社保缴纳经费、事业编制人员经费、生均公用经费等项目补助。2018年全市学前教育财政投入2.19亿元,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总投入的10.12%。

二是强化政策激励,撬动民办园健康发展支点。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积极鼓励和引导民办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的普惠性服务。所有民办园享受与公办园同等的年审奖励、升等奖励、结对帮扶补助等,对社保缴费、保安人员经费、安保技防物防设备费给予50%补助。对普惠性民办园每年增加生均公用经费、教师人员经费、教育事业费和办园成本差额等四项奖补。2018年,累计拨付民办园奖补资金近500万元。

三是加快扩容建设,力克学前教育入园难痛点。加大政府投入,持续发力学前教育资源供给。2018年,全市共新建、改扩幼儿园6所,新增资源86班。2019年,安排9900万元用于10所幼儿园新建、续建、改善等。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75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89.3%。全市共有等级园74所,其中省一级园14所,省二级园22所,省三级园38所,优质园儿童覆盖率达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