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三招”破解预付式消费纠纷难点

01.02.2018  17:12

  预付式消费纠纷一直是消费投诉的热点与焦点,其中因经营者歇业而不退还卡内余额的情况更是纠纷处理的难点。2017年,海宁市消保委共接到有关预付式消费纠纷近70起,其中因经营者歇业原因造成的有20起、经过调解有效化解12起、为近百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监管约谈,促使担责。 针对部分经营者有纠纷解决意向、但出于成本考虑设置退卡期限的投诉,第一时间通知注册登记条线暂缓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同时约谈相关负责人,要求达到以下三方面要求方可注销营业执照:一是要求根据浙版《消法》第11条“退卡期限必须不少于一个月”的规定,在门店明确告示歇业与退卡情况;二是要求积极处理所有消费者投诉;三是书面承诺注销后仍承担相应退卡责任。
   经济手段,市场消化。 针对部分门店歇业后,后续经营者继续从事原有经营项目的情况,要求前、后两个经营者均向市消保委承诺,债权债务的转移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即原有充值卡必须等值使用,不得新增条件或者减损利益。如消费者不愿意转卡,仍由原有经营者负责退款;如消费者愿意转卡,要求重新与消费者签订协议,承接原有经营者的一切责任。
   移交商务,刚性执法。 在调解中,一旦发现经营者存在违反浙版新《消法》第10条、第11条的情况,例如超过充值金额、设立有效期限等,当即向经营者指出其违法之处,要求改正,如果能改正并与消费者达成协议的,该纠纷就此终止;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且纠纷原因与经营者的违法行为有直接关系的,则终止调解,立即抄送商务部门进行处理。2017年共有1起纠纷抄送商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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