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浦江对单位随意倾倒城市生活垃圾开出首张罚

14.04.2020  14:31

  中新网浙江新闻4月13日电(记者奚金燕通讯员潘斐斐)13日记者获悉,浙江省浦江县浦南街道东方和园小区某足浴店因乱堆垃圾,被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罚款5000元。这是浦江县因单位违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开出的首张罚单,也是目前对乱扔垃圾行为作出的最高金额罚单。

  据了解,自东方和园小区实行垃圾分类“两定四分”以来,街道、社区、执法和物业持续宣传动员、蹲点监督指导、跟进处罚教育,从目前情况看,业主大多养成了定时分类投放的习惯,小区“两定四分”投放点运行渐趋成熟。

  4月10日,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接到举报,称东方和园47幢楼下空地上堆放着很多生活垃圾。执法队员立即前往查看,发现现场垃圾数量较多,除菜叶、果皮等易腐垃圾外,还有包装盒、塑料袋、编织袋等其他垃圾。执法队员立即摸排线索,迅速锁定当事人为小区店面某足浴店的食堂工作人员。原来是足浴店负责人没有做好新员工的垃圾分类教育宣传工作,才导致了该情况。

  鉴于该足浴店乱堆垃圾的行为已违反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对其立案,并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如今,垃圾分类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不仅可以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还能变废为宝,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共同守护美好家园,是每位市民应尽的义务。

  执法部门提醒:垃圾分类并不是可做可不做之事,不按规定分类投放、乱扔乱倒垃圾等行为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接下来,对上述不文明行为,执法部门将依照“查实一起,处罚一起”原则进行严处,守护城市文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