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青田法院落实跨域立案 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20.05.2017  16:30

  中新网浙江新闻5月19日电(记者 张茵 实习生 杨潇潇 通讯员 叶旭耀 赵丽丽)19日,记者从浙江丽水青田法院获悉,日前,青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功办理原告裘某诉被告浙江湖州某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一案,这是青田法院办理的首例跨域立案案件。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部署,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正是“大立案”的重点工作之一。

  按照以往规定,裘某应到湖州吴兴区人民法院立案,但得知浙江省法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跨域立案服务后,裘某便就近向青田院提起诉讼,要求跨域立案。

  青田法院经形式审查,将诉讼材料扫描并通过“跨域立案”系统推送至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吴兴区法院接收后立即进行了审查和立案,并通过系统生成一系列电子文书推送至青田法院。不到半小时,青田法院完成了首次远程“跨域”立案的服务工作。

  据了解,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跨域立案》和丽水中级人民法院《跨域立案实施细则》,对依法律规定属于浙江省内异地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申请执行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就近的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申请办理属异地法院管辖案件的立案手续。

  “跨域立案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既节约了时间和车船费,也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青田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同时,也进一步增强老百姓的司法满意度。(完) 【殷洸楠】来源:中新网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