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进一步活化 个人医保账户

11.01.2017  05:05

昨日,记者从省人力社保厅获悉,浙江为加速推进医疗保险改革,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基础上,进一步活化个人账户,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绩效。

按照规定,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历年结余不足时,在浙江省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门诊医疗费用。支付的范围是,可用于支付近亲属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另外,政策还规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其本人、近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即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在40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可自愿将4000元以上部分为其本人、近亲属购买指定的个人账户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如不足支付的,参保人员可按相同价格待遇自行出资购买。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童伟宏 记者 阮妍妍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