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药品采购新政下月实施

25.06.2015  12:05

解决部分药品价格虚高、药品回扣等问题,

抗生素、肿瘤药、慢病药、专利药价格会逐年下降

时报资料图

浙江药价将会逐年下降啦!昨日下午,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召开“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新闻通报会,公布《关于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的意见》。根据该《意见》,浙江下月起将实施药品采购新政,改革创新施行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机制。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处长吴朝晖表示,新政下月起率先在杭州、温州、宁波和绍兴实施,预计明年初在全省范围铺开,抗生素、肿瘤药、慢病药及专利药价格近几年将明显下降。

政策解读

打破原先药品统一招标机制

过去,浙江一直以省为单位进行药品集中采购及统一招标。下月起实施的新政,将会打破单一招标这个机制,简单来说是“三机制一平台”。

第一,建立全省药品分类采购新机制。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药品进行招标采购;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进行谈判采购;对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和常用低价药品,进行挂网采购;对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进行招标定点生产、议价采购。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治疗药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及中药饮片,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

第二,重构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医保支付新机制。自2015年起的每年12月份,浙江根据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产生的药品加权平均价等因素,制定下一年度医保药品支付标准。

第三,建立药品集中采购监管新机制。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药品采购服务监管机制。将药品集中采购情况作为医院及其负责人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及医院评审评价工作。

另外,新建立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是全省唯一的药械采购服务平台,将实现与省医保信息系统的对接,以及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的“三流合一”。

解决部分药价虚高、回扣问题

实施这样的新政,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现在部分药品价格虚高、药品回扣及商业贿赂的问题。

吴朝晖处长指出,过去医院药品采购与招标脱节,而新的采购平台建好后,医院和药企直接对接。以后医院买药就像网购,在平台上搜索,量多的话可以谈判并降价,然后通过银行结算,不需要其他中间环节,也就不需要回扣和促销。

不同的药品采用不同的集中采购方法,比如通过和药企谈判,将专利药、独家生产的药价降下来。今年年初我省尝试过两次,效果非常好。”吴朝晖处长说,新政实施后,每个药品的支付标准是根据每个医院的采购价、采购数量加权平均等因素制定。如果医院采购价格低于药品医保支付标准,这部分的差额会返还财政,经多部门考核后用于奖励这些医院,目的也是为了鼓励医院能够将药价降下来。下一步,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全国来看,浙江的药价一直是全国最低的几个省份之一。去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再加上这次新的药品采购政策,吴朝晖处长估计,浙江的药价将比原先的低价还要低。

从时间来看,7月1日起,杭州、宁波、温州及绍兴四市率先实行,预计明年初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开来。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郑琪 通讯员 林莉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