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积极构建农田水利良性建管机制

09.03.2016  20:30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长期以来,农田水利为保障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农田水利工程点多、面广、量小,农田水利设施的建管机制成为水利发展的薄弱环节。近年来,浙江省率先启动实施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率先制定出台相关改革实施意见,从项目实施方式改革、产权制度改革和运行管护模式创新三方面发力,积极构建农田水利良性建管机制,初步取得实效。

      项目实施方式改革 ——

建立相对集中和农民自治相结合的建设管理模式

      农田水利工程往往单项投资小、建设规模小、施工工期短、季节性强,被称为“小农水”。如果参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管理,不但存在着政府包揽、农民参与意识淡薄等问题,而且前期程序繁杂成本增加,建设能力不足质量难以保障。

      如何把握“资金、质量、效益”的目标要求?浙江省在改革实践中探索建立相对集中和农民自治相结合的建设管理模式,提出可由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或村委会及村民水利合作组织履行项目法人职责。目前,浙江全省已完成10个县建设管理试点,各地围绕如何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探索出了不少模式。

      淳安县、象山县的农民建造员建设模式是其中的典型。淳安县、象山县分别出台了《淳安县小微型水利建造员管理实施意见》《农村小微型水利工程建造员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明确限额以下农村小微型水利工程可由具有水利建造员资格的个人承揽。当地经过培训,选拔了建造员121人和85人,并实行从业登记管理,推动农民建造员参与农田水利项目建设。

      龙泉市的“先建后补”是浙江探索的又一建设模式。龙泉市按照“竞争立项、先建后补、定额补贴、上限封顶、下不保底,统一标准、注重形象、限时完成”的原则,通过各村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项目的方式,以奖代补下达补助资金。明确了小型水库、重要山塘、灌区排灌渠、取水堰坝、高效节水低压管道及喷微灌、排涝泵站、堤防等以奖代补标准,大大提高农民参与意愿。

      下一步,浙江将进一步完善政策,拟对法定限额以下农村小型工程发挥村级民主监督作用,努力降低中间环节成本,将小农水项目资金最大化地用在工程建设上。重点是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管方面要区分类别宽严适度,合理降低小农水建设市场准入门槛,吸纳社会建设力量,发挥农村能工巧匠作用,缓解水利大规模投入与水利建设市场能力不足的矛盾。

      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

厘清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归属,明确建设和管护的权责

      清晰的产权是明确管理责任的基础。近年来,浙江省不断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是厘清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归属,明确建设和管护的权责。通过产权界定,向明晰产权的工程所有者颁发产权证书,明确工程功能、管理和保护范围、产权所有者及其权利与义务等基本信息。

      目前,浙江全省已完成约3 400处农田水利设施的确权发证。其中,丽水市结合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率先启动水利工程确权工作,制定了《丽水市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通过工程确权,明确工程所有权和管护权,搞活工程经营权,落实工程管护经费。景宁县则成为全省首个利用水利工程产权抵押贷款的县,放发贷款2笔共110万元。

      然而,由于很多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年代久远,有的历史资料缺失;一些工程涉及不同村集体之间的土地、林地,边界不清晰,法律依据不充分。这些问题导致产权确定困难。水利工程因具有较强的公益性,虽然确定了产权归属,但如果村集体没有足够的经济来源做保障,很难单独实现抵押变现等。

      针对改革中的困难,下一步,浙江省将继续加大引导划界确权力度,鼓励各地以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为导向,开展产权登记确权,厘清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归属。工程资产发生交易转让时,对工程设施价值进行评估,按投入比例返回投资者,维护其合法利益。

      运行管护模式创新 ——

推进区域化集中管理或物业化管理

      根据水利普查数据,浙江省共有小型水闸8 225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1 333处,山塘88 201处,小型水电站3 200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3万余处。面广量大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带来管护难题,部分小型水利设施“有人用、无人管”。

      要解决管护难题,就要解决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和管护机制问题,使农田水利设施真正有人管、有钱管。浙江省在改革实践中主要是推进区域化集中管理或物业化管理。目前,浙江已完成了12个县“以大带小、小小联合”区域化集中管理试点工作。

      其中,温州市从2012年起探索物业化管理模式。2015年,该市政府又出台《温州市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通过试点示范、市场培育、推广应用,取得了一定成效,解决了部分水利工程现有管理人员不足、管理专业化水平低等问题。

      平湖市则通过组建农民水利专业合作社落实工程管护。该市由各村到工商部门注册组建成立农民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将其作为管护主体,合作社中配备3~5名维修管护人员,市政府和乡镇街道按照每亩每年10元和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村集体筹集。制定出台了《平湖市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试行办法》和《平湖市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考核试行办法》,明确在组织、工程、运行和经济管理等方面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定期进行综合考核,通过考核给予补助。

      目前,浙江省政府已同意“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行水利标准化管理。下一步,浙江省将制订出台大中型灌区、山塘、泵站、水闸等农田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对水利工程管理的全过程实行标准化控制和管理。通过“以大带小、小小联合、以点带片、分片统管”的集中管理和农民自治管理,逐步实现农田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