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秀洲老人因“同名同姓”被告闹乌龙

01.12.2015  09:21

  中新浙江网11月30日电(见习记者 李苑露 通讯员 秀舟)近日,一位40岁左右的女士来到浙江嘉兴秀洲法院王江泾法庭,表示自己的卧病在床的父亲张某前几天收到了法院的传票,称其向李某借钱未还,但父亲表示并不认识“债主”,从未向李某借过钱。原来,向李某借钱的是“同名同姓”的另一位张某。

  “我父亲什么时候跟他借过钱了,要讨债也不能乱告啊,现在我父亲气得身体都出现问题了,这事情谁来负责?”11月一天清晨,一位40岁左右的女士来到秀洲法院王江泾法庭,气急败坏地找到法官质问。法官待其平复情绪后仔细了解,才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在2014年3月份,家住王江泾的张某向李某借了8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并出具了借条一份予以确认。后来张某并没有按照约定归还这笔借款,李某便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归还借款,并提供了由派出所查询的有关张某的身份信息。法院受理后,按照提供的地址向其发送了起诉状及相关应诉材料。

  张女士表示,自己的父亲前几天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说是向李某借钱没还,可是自己再三询问,父亲都表示自己不认识李某,也从未向李某借过钱,更别说出具借条了。

  张女士父亲的身体不佳,手术未愈在家休养,此番突然收到法院传票,心情极度郁闷,愁得几天都不吃不睡。张女士这才来到法院“讨说法”。

  据她称,他们村里有个人跟父亲同名同姓,料想一定是原告告错了人。法官立即联系原告李某询问情况。李某得知原委后也大呼抱歉,称只知道跟他借钱的张某就是这个村的,谁曾想到居然还有“同名同姓”的。

  在法官的调解下,李某主动跟随张女士去了家中,向卧病在床的张某道歉,张某悬着几日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表示不再追究李某的责任。同时,顺着张女士提供的相关线索,李某终于找到了向他借钱的“张某”。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李某要回了自己的借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