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五招”为基层减负

14.05.2019  20:0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为基层减负五条举措,要求全厅同志认真贯彻执行,并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精简文件简报。控制数量,可用“浙政钉”等即时通讯工具布置安排工作的,一般不再发文;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一般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确需制定贯彻落实文件的,要结合实际聚焦提出务实管用的具体措施;严格发文流程管理,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或非成员单位印发布置工作任务的文件和信函;厅领导的会议讲话已印发会议材料的,一般不再印发文件或通报,确保全年发文数量减少30%以上;厅机关只保留《浙江自然资源通讯》一种简报,专项工作采用《浙江自然资源通讯》专刊形式。

二是加强会议管理。切实加强会议计划和统筹,从严控制全省性工作会议,需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原则上一年一次,分管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也要从紧安排,确保全年会议数量减少30%以上。从严控制会议规格、规模、范围、标准和时间,严格会议审批程序,提倡视频会议或在厅机关大楼办会,尽量压减参会人员和会期。每周三为省厅无会日(上级重大会议除外),上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下一级。

三是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评比创建活动。除列入省级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的事项外,考核事项仅保留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综合考核评价1项;未列入全省创建示范活动目录的评比创建活动一律不允许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实行年度计划管理,严控总量频次,优化事项整合,严格按“三个不得”要求设置考核内容和标准。积极运用“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综合性+专项性”督查检查工作体系。规范、简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优化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法,强化结果运用。

四是严明下基层工作纪律。厅领导和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干部到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不搞边界迎送、层层陪同。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不得要求接待方提供接待手册和汇报材料,不入住超规格客房,不接受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一般在机关食堂就餐,并按规定缴纳餐费。

五是严防问责简单化。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不层层签订“责任状”,坚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正确对待被问责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