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

30.05.2018  17:46

 

浙江省水利厅文件

 

浙水河〔2018〕13号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水利厅

                                                      2018年5月28日

 

 

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

(2018-2022年)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行动计划,全面建设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水清景美、人文彰显、管护高效、人水和谐的具有诗画江南韵味的美丽河湖,依据《浙江省水利现代化行动计划(一期2018-2022年)》,现制定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江河湖泊是我省最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生态要素之一,是国土空间和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农业农村建设的首要基础,是经济社会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组成。良好的河湖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003年生态省建设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湖治理和管护工作,组织开展了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强塘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河湖库塘清(污)淤整治、劣V 类水剿灭行动、“河长制”管理等,并将其作为我省“五水共治”的重点工作内容和美丽浙江建设、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础支撑。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节点上,各级水利部门要拉高站位,全面聚焦聚力水利现代化中心工作,把美丽河湖建设作为“大花园”建设的自觉行动,牢牢把握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深刻认识美丽河湖建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中的突出作用,高水平高质量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为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提供坚实的河湖基础支撑和生态环境保障。

(二)建设思路与主要目标。深入落实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为导向,紧密结合各市提出的拥江发展、生态廊道、滨海水城、黄金水道、河川公园等重要战略部署和行动计划,以补齐防洪薄弱短板、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彰显河流人文历史、提升便民景观品位、提高河流管护水平为主要抓手,统筹谋划河湖系统治理与管理保护,努力打造“水网相通、山水相融、城水相依、人水相亲”的河湖水环境,加快构建具有浙江独特韵味的浙北诗画江南水乡、浙西秀丽河川公园、浙东魅力滨海水城、浙中锦绣生态廊道、海岛风情花园的五大美丽河湖新格局,基本建成平台统一、机制健全、运行规范、监控全面、处置及时的智慧河湖现代化管理体系。力争到2022年,主要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更高水平增强河湖安全底色。河湖水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完成五大江河干堤加固400公里,力争建成河口高标准景观式堤塘60公里,干流防洪能力总体达到20年一遇规划标准。

——更高质量修复河湖生态本色。河湖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以流域为单元的“百河综治”全面实施,完成河道综合治理5000公里,建成美丽河湖500条(个)。

——更高层次打造河湖景观亮色。“一河(湖)一景一品一韵”遍地呈现,乡村河湖溪塘清淤整治全面提速,完成清淤2亿方。

——更高标准增添河湖智慧成色。河(湖)长制管理持续深化,河湖标准化管理全面建立,智慧河湖“一张图”、“一平台”基本建成并有序运行。

(三)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为本。深刻认识水利在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突出地位,强化水灾害防治,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放在美丽河湖建设的首要位置。

坚持生态优先。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注重河湖生态修复与管理保护,还生态空间于河湖,全面构建自然连通的河湖水网格局。

坚持系统治理。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综合施策、系统施策、科学施策,高质量推进河湖全流域综合治理,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河湖环境。

坚持文化引领。充分挖掘河湖水文化,与城乡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凸显本土化、个性化,将美丽河湖建成传承地方民俗风情的新节点、彰显地方历史文化的新载体。

坚持共享共管。以河湖现代化建设为导向,推动河湖大数据运用与管理,强化省市县联动管理和公众参与社会化管理,形成“智慧管水”、“智慧治水”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

二、美丽河湖建设主要任务

(一)紧紧围绕“大通道”战略,提速推进“百项千亿”干流治理工程建设,打造主要江河美丽清水廊道。高水平建设河湖基础设施网络,深入推进钱塘江、瓯江等五大主要江河治理,分级补强主要江河防洪薄弱环节,突出融合兴水,全线提升改造主要江河原有建设标准不高、功能单一、综合效益发挥不充分的堤防工程,以水为核心促进山水、文化、旅游等资源整合,以河流为纽带促进产业、交通、城乡优化布局,加快推进集安全、生态、人文、发展于一体的主要江河干流治理,护送一江清水向东流。至2022年,全面推进衢江绿色发展黄金水道、金华江美丽城防生态廊道、富春江诗画山水绿廊、瓯江河川公园画廊、椒江和合绿廊等建设,新建加固堤防400公里以上,沿线城镇及万亩以上农田的防洪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形成 “安全生态、清水畅流” 的美丽清水廊道。

(二)紧紧围绕“大湾区”、“大都市区”战略,启动推进高标准海塘建设,共建湾区两岸美丽安全屏障。对接钱塘江金融港湾、沿江沿海经济带、拥江发展等发展战略,对标世界一流湾区建设标准,重点强化钱塘江河口治理与涌潮保护,加快启动河口湾区高标准海塘建设,统筹沿江海塘带文化、生态、环境等资源优势,重点打造滨海沿江安全带、生态带、文化景观带。至2022年,争取启动钱塘江河口地区盐平海景大塘、海宁观潮大塘、杭州江东大塘、萧山亚运大塘、西湖之江大塘等重要堤塘建设,争取建成60公里高标准景观式堤塘,加快建成“融合共建、通畅顺美”的大湾区美丽安全屏障。

(三)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大花园”战略,加快推进河湖清淤与百河综治,打造乡村田园美丽诗画河湖。以钱塘江、瓯江等江河源头生态屏障地区为重点,以“安全、生态、美丽、富民”为目标,坚持流域(区域)系统治理,清淤泥、通水系、活水网,持续推进河湖库塘清淤整治,大力开展“百河综治”和“万里万塘” 农村河沟、引水渠、池塘提升整治,统筹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等综合治理,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美好家园。至2022年,建设美丽河湖500条(个),综合治理中小河流5000公里,完成河湖库塘清淤2亿方,全面建立河湖清淤长效轮疏机制,加强水利遗产保护与利用,推动历史文化村落小微水系保护与整治,以水为脉串联起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和美丽田园,开辟万里滨水发展新空间,全面营造 “水清流潺、锦绣家园”的江南水乡美丽诗画河湖。

三、加强河湖综合管护,打造河湖智慧工程

(一)发挥河(湖)长制社会管理力量。以深化河(湖)长制管理为契机,依托河(湖)长制组织体系,系统建立河湖空间与事务的网络化管理模式,争取形成河(湖)长主动参与、主动关心河湖治理和管理的良好工作局面。引导和鼓励全民参与爱河、护河,充分调动“巾帼护水岗”“河小二”“河小青”等社会力量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的积极性、参与度。

(二)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树立河湖水域严格保护意识,科学确定并严格落实河湖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划定并公布河湖水域名录,依法依规划定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实行入河排污口“身份证”式管理。深入推进“无违建河道”创建,加快堤闸工程标准化创建,至2020年完成县级以上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和无违建创建,全面完成大中型堤闸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进一步加强水域动态监测,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确保全省水域面积不减少,水域功能不减弱。加快推进重要河湖岸线管理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岸线功能分区管理。

(三)全面推行河湖标准化管理。以深化标准化管理为抓手,全面提升河湖管理能力和水平。以县(市、区)为创建主体,按照“系统化+制度化”的理念,建立和完善河湖管理工作和技术标准,加快落实河湖管理责任、理顺河湖管理体制、优化河湖管理机制,推进河湖管理标准化。2020年底力争完成所有县(市、区)的河湖标准化管理建设。

(四)加快推进河湖智慧管理。以标准化管理创建、河(湖)长制管理为基础,推进河湖智慧工程建设,构建涵盖河道、水利工程、水功能区、取排水口、水质等基础信息的数据库,建成河长信息、河湖档案、堤闸工情“一张图”和视频监控、卫星监控、水情监测、水质监测、河长巡查、社会反馈“一平台”,全面提高河湖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河湖智慧管理。

四、美丽河湖建设行动工作组织

(一)统筹推进,加快制定工作方案。各级水利部门要紧跟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各自水情、水系特点和自然禀赋,分河湖流域、城乡村落详细调查、梳理河湖治理与保护需求,研究制定辖区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工作思路和治理目标,提出美丽河湖建设重点工作和今后5年工作目标。各市县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6月底前完成。

(二)标准引领,研究制定技术标准。美丽河湖建设要以流域综合治理规划为依据,各地要加快推进中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加大流域规划层面的统领和衔接,体现多规融合、合力治水,流域统筹、系统治理,注重特色、凸显美丽。省级层面要加快出台全省美丽河湖建设指导意见,提出河湖标准化管理相关要求,加强美丽河湖工程建设、长效管护全过程指导。各设区市可结合流域、区域特点,针对山丘源头河流、平原河网水系、滨海入海河流等不同特点,制定美丽河湖建设技术标准,塑造本地区河流治理特色。

(三)以评促建,开展美丽河湖评选。各地要结合自然、人文、经济、社会等流域内在要素及河湖建设标准,统筹定义市级美丽河湖标准,每年组织评选并对外公布,同时依据省级评选办法和标准,积极申报创建省级美丽河湖。美丽河湖评选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参与度,增强公众在美丽河湖评选的话语权、感受度,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因素。

(四)以点带面,开展试点示范引领。美丽河湖建设是打造“诗画浙江、美好家园”的积极探索和实践。在具体实施中,各地要充分利用已有中小流域综合治理、国家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建设、国家“河长制”管理等有效载体,深入开展典型示范建设,总结并推广河湖治理和河湖管护工作经验,高水平高质量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美丽河湖推进工作机制,树立“紧跟战略走”的工作思维,把美丽河湖建设作为深化河长制管理和治水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水利部门要结合实际,整合要素保障,具体抓好组织落实,提出美丽河湖推进路线图、项目清单表,形成主攻态势,狠抓工作落实。特别要主动利用河(湖)长在河湖建设与管理保护中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作用。

(二)强化监督考核。美丽河湖建设任务和创建评选纳入省对市县治水工作考核,以考核促推动、抓落实。各级水利部门要积极开展督查考核和服务指导,把美丽河湖与美丽乡村建设等紧密结合,美丽河湖推进工作纳入月度会商和通报,并作为“千人万项”蹲点服务指导的重要工作内容。

(三)加大资金投入。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任务艰巨、行动迫切。各级水利部门要在人、财、物等资源配备上加大投入力度,最大化整合各类资源要素,推动美丽河湖建设。要以深化水利改革为契机,落实好加大各级财政水利投入和金融支持相关政策,特别是引导、动员和规范社会资本投入,为美丽河湖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四)注重宣传引导。美丽河湖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重大为民实事工程。各级水利部门要利用传播媒介开设专题,开展多样性、活泼性、趣味性的宣贯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美丽河湖建设的良好氛围。美丽河湖建设要与“最美河长”事迹宣传、乡村民俗文化宣传紧密结合,高度凝聚社会共识。特别要做好镇村两级的宣贯工作,切实提高美丽河湖建设人民群众的参与性、知晓率、满意度,形成“上下同欲,勠力同心”的良好氛围。

 

附件:1. 浙江省美丽河湖重大项目(实施类)计划表

        2. 浙江省美丽河湖重大项目(储备类)情况表  

 

公开属性:公开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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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构建万里“美丽水网” 浙江日报讯  日前,水利厅
浙江构建万里美丽水网 开启新一轮治水探索
  日前,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浙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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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6月28日讯】近日,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