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02.11.2014  17:33

  中新浙江网11月1日电(见习记者谢盼盼)《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近日,浙江省副省长熊建平主持召开浙江省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上,熊建平充分肯定了近几年来该省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社会救助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政策要求高、实施难度大,省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目的就是加强统筹协调,搞好制度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他强调,民政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切实把《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落到实处。  

  熊建平就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完善政策体系。二是要加快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市县核对平台要在年底前全部建成,省级核对平台要在年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确保明年6月底前建成,并且启动业务联网,实现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三是要强化“救急难”工作。继续抓好“救急难”试点工作,尽快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人员,及时给予救助。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健全资金保障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浙江省民政厅长尚清通报了全国社会救助会议精神和我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浙江省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重点研究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和信息数据互联共享工作,并对《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  浙江省委宣传部等27个省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联络员以及部分相关厅(局)有关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会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