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保委

18.11.2014  16:11

  浙江省消保委组织简介1987年6月25日,浙江省消费者协会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浙江省消费者协会由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卫生、药品监督、检验检疫、经济贸易、建设、交通、旅游等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消费者代表组成,共有80家委员单位。2006年12月5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浙江省消费者协会更名为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更名后的“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继续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赋予浙江省消费者协会的法定职能。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为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内设办公室、投诉与法律事务部、消费调查与监督部和消费教育中心等四个部门。为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的专业化,目前还设立了法律专业委员会、服务质量监督专业委员会、商品质量监督专业委员会和消费教育专业委员会。

  至今,全省已形成了较为健全的消保委组织体系。目前,全省有县级以上消保委(消协)112家,其中省级消保委1家,地市级消保委11家,县(市、区)级消保委100家。全省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有消保委(消协)分会505个,消费维权监督站3269个,监督点18153个,聘请消费维权监督员33111名,形成了城乡结合、上下联动的消费维权运作网。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定职能: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的宣传;

  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和消费者的意见进行调查、比较、分析、公布结果,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制订、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行政措施,要求经营者采取适当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

  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有突出成绩的经营者进行表彰,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媒予以揭露批评,情节严重的,可采取登报、告示等形式告知消费者;

  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就商品和服务的“三包”、售后服务作出约定;

  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浙江消费维权网是由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办。。。

  浙江消费维权网”是展示消保委工作动态、向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导、消费咨讯、消费投诉咨询等服务的公益性消费维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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