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申报材料的预公示

26.07.2018  01:16

关于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申报材料的预公示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浙水办建〔2017〕12号)文件要求,我厅受理了台州市灵江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材料。现将申报单位的主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投诉,逾期不予受理(以邮局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投诉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有关投诉材料请邮寄至浙江省水利厅建设处或厅直属机关纪委,通信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邮政编码:310009,联系电话:0571-87826615,0571-87886170,传真:0571-87814914。

 

附件: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申报材料

 

 

2018年7月24日

 

关于开展2018年度水利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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