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检察院依法纠正一重大错案贩毒案

15.04.2016  10:30

  中新网杭州4月14日电(见习记者 章天启 通讯员 范跃红 史隽)14日,浙江省检察院通报了该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死刑二审案件中,强化死刑二审案件的检察监督,依法纠正了一审法院认定重大错误,防止了因重大事实认定错误导致死刑错判案件的发生,又成功追诉幕后主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二审阶段,既纠正一起重大错案,又追诉了一个死刑案件,这在浙江检察史上尚属首例。

  “人命关天,任何一个疑点都不能放过,现在心里终于踏实了!”近日,当办理此案的浙江检察院公诉三处助理检察员周甲准拿到浙江高级法院周瑜、杨占华案终审判决书时不禁感叹。正是他的“火眼金睛”,纠正了一起错案,并将一条特大的“漏网之鱼”绳之以法。

   大毒贩为何如此寒酸?

  今年39岁的杨占华是江西省修水县人,没读过书的他因为没有什么手艺,只得在家中务农,却偏偏爱上了赌博。前几年好不容易娶妻生子却又因为赌博,家中债台高筑,妻子离他而去,无所事事的他从2014年4月起,一直在浙江省平阳县干贩毒的勾当。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同年5月5日11时许,当自己准备再次贩卖毒品时被公安人员逮个正着,当场查获“冰毒”1499.37克。随后公安人员又在他租住房内搜获“冰毒”592.87克、麻古疑似物0.21克及电子称等物品。被抓后的杨占华始终辩解称自己是受罗某(在逃)指使负责放置毒品,对毒品的用途及去处均不知情。

  同年12月18日,温州市中级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杨占华的辩解理由不成立,应对查获的全部毒品承担主犯责任,遂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杨占华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占华对此不服,向浙江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

  2015年1月28日,周甲准受命作为杨占华上诉案的承办人。经过认真细致阅卷,他发现该案事实疑点重重:杨占华租住在简陋的民房里面,银行卡内平时仅有小额资金出入,从他经济状况判断,不像是贩卖大量毒品的主犯!

  而且通话记录显示杨占华和罗某仅联系过一次,而跟另一个名叫周瑜的人联系则十分频繁……

  周瑜是谁?相关信息显示,周瑜也是江西修乡县人,而且经常往返于老家江西和平阳之间。

  “幕后主犯可能另有他人。”周甲准据此判断,杨占华并不是受罗某指使贩卖毒品,而可能是受周瑜指使在温州平阳贩卖毒品,周瑜才是真正的幕后主犯。

  按照以往办案的流程,周甲准一般只需对案件卷宗进行书面审查即可。“可这次非比寻常,疑点重重,必须主动出击对整个案件进行审查,人命关天哪!”于是,周甲准带着疑问来到公安机关核实案件相关材料,结果也同样反映出周瑜是真正幕后主犯的重大嫌疑。

  为进一步印证自己的判断,周甲准立即提审了被告人杨占华。面对检察官摆出的种种证据,杨占华终于松口,交代了自己是受周瑜指使在温州平阳贩卖毒品,他所贩卖的毒品都由周瑜提供,而他主要负责“抛货”,即根据主犯旨意,将毒品放置在秘密场所,以便下家来取。因考虑到周瑜和自己是同乡,胜似亲兄弟,所以他就一直隐瞒着这一事实。杨占华还向检察官交代自己曾于2014年4月中下旬受周瑜指使以“抛货”形式贩卖毒品900克,而这一起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侦查中也并未掌握。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周瑜才是真正幕后主犯,决不能让他继续逍遥法外。”周甲准觉得,当务之急就是将周瑜这一真正幕后主犯抓捕到案。

  幕后真主犯落网

  2015年3月18日,浙江省检察院为此专门发函,要求平阳县公安局对周瑜立案侦查并采取措施抓捕归案。该县公安局于3月24日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周瑜立案侦查,并于3月26日在江西省修水县将犯罪嫌疑人周瑜抓获。经审讯,周瑜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得知周瑜落网的消息后,周甲准当即赶赴平阳县公安局,第一时间了解案件进展并提出引导侦查意见,要求公安机关在现有证据基础上进一步查清周瑜、杨占华二人在共同毒品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毒品的上家、下家情况及资金去向等,并就杨占华交代的遗漏毒品犯罪事实进一步核实查证。

  在检察官的引导下,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查明,在周瑜、杨占华二人共同贩卖毒品犯罪中,周瑜负责提供毒资、联系毒源、联系毒品下家、掌控利润,杨占华仅负责“抛货”。同时,经过侦查,公安机关增加认定周瑜、杨占华二人贩卖毒品数量500克(周瑜交代是500克,杨占华交代为900克,公安机关依法就低认定)。

  原来,今年38岁的周瑜和杨占华来自江西省修水县同一个村,从小一起长大,一直亲如兄弟。周瑜后来走上了贩毒之路,觉得杨占华离婚后一人带个孩子,没有生活来源挺可怜的,就将他带到平阳干贩毒。杨占华被抓后,周瑜知道杨占华没有出卖他,很讲义气,还出钱帮杨占华聘请了律师,并且还旁听了杨占华贩卖毒品案的一审庭审。周瑜坚信既然杨占华扛下了全部罪名,自己肯定没事了,即使2014年10月曾因吸毒被当地公安查获过,也只是罚款了事,可以说他一直在外潇洒度日,即使被抓那天都还在做生意。“我承认是我害了杨占华,带他走上了罪恶之路,我罪有应得。”周瑜面对检察官讯问时说。

  到此,周甲准已经十分确定,一审认定的杨占华单独贩卖毒品属于事实认定重大错误,并导致对杨占华适用死刑不当,而且还有漏犯和漏罪,应建议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这一意见得到了浙江省检察院检委会的一致同意。

  漏网大鱼被判死刑

  2015年5月12日,杨占华贩卖毒品案二审开庭审理,浙江省检察院建议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同年5月25日,浙江省高级法院采纳了浙江省检察院的意见,对杨占华贩卖毒品上诉案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周甲准又及时与温州市检察院的承办人沟通案情,告知幕后主犯周瑜已到案,并应增加认定贩卖毒品数量,需要重新认定公诉指控事实。温州市检察院根据意见,增加起诉杨占华贩卖毒品数量500克,并以周瑜、杨占华二人共同贩卖毒品的事实对被告人周瑜提起公诉。温州市中级法院将周瑜、杨占华二人合并审理,于2015年11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周瑜和杨占华共同贩卖毒品共计2500余克,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周瑜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杨占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周瑜对这一判决不服,认为自己和杨占华作用相当,一审对自己量刑过重,提起上诉。2016年2月16日,周瑜、杨占华贩卖毒品上诉案二审开庭审理,周甲准作为浙江省检察院指派的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周瑜在共同毒品犯罪中负责毒源、联系下家、提供毒资、掌控利润,而杨占华仅负责放置毒品,周瑜的作用明显大于杨占华,一审判处周瑜死刑、判处杨占华无期徒刑,量刑均衡、适当,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3月11日,浙江省高级法院采纳了周甲准出庭意见,驳回上诉人周瑜上诉理由,维持原判。

  目前,周瑜的死刑判决还在最高法院核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