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7.07.2017  14:43
根据省委部署,2016年11月16日至12月7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档案局进行了巡视。2017年3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档案局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档案局局务会议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切实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强烈的紧迫意识抓整改。巡视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成立由局长刘芸任组长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局务会议12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局长办公会议4次,局班子成员召开专门推进会25次,研究部署和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制定了《浙江省档案局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制定具体措施93条。同步制定“整改任务分工一览表”,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以及整改时限,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整改期间,刘芸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导上下功夫,亲力亲为、带头整改,靠前指挥、攻坚克难,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局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任务、落实分工责任,扎实抓好分管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各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自觉认领任务、履职尽责,形成了上下联动、各尽其责、合力整改的良好局面,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经过努力,巡视反馈的意见都已按要求对照问题清单逐条进行了整改。对巡视组反馈的4个问题线索,及时进行了分类处置,均已办结。诫勉2人,教育谈话27人,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和检讨2人。共制(修)订制度50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机制。修订完善《浙江省档案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浙江省档案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局务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制度。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制定《从严加强局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勇立潮头的“浙江兰台铁军”优秀团队的决定》。新接收、选调、公开招聘年轻干部8名,改善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组织开展全国档案专家推荐工作。印发实施《 2017年局干部能力提升计划》。新编辑档案信息参阅3辑,提供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参阅。

(三)加快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扎实推进省档案馆信息化4大系统平台建设,其中3个已开发完成,1个接近收尾。配合省政府办公厅拟制印发《浙江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联合召开全省“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化归档工作部署会,推进行政权力事项“无纸化”归档工作。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应数字化率提前两个月达到55%,位居全国省级档案馆前列。全省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完成开发并投入试运行。我省数字档案馆建设水平全国领先。

(四)加大依法治档力度。部署实施档案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会同省普法办联合组织开展纪念档案法颁布30周年系列活动,完善档案安全纳入“平安浙江”考核工作。全省档案系统权力事项均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运行,完成“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服务指南编制。编发《档案行政执法规程》和2期执法典型指导案例(优秀执法文书)。依法查处某省直单位丢失省档案馆档案一事。

二、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局务会议组织专题学习党建工作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制度,每年召开两次分析会,今年已召开了第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制定《浙江省档案局(馆)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浙江省档案局局务会议成员2017年党建工作责任分工规定》,分解落实党建、纪检工作任务。局务会议专题研究群团工作,制定印发《浙江省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局(馆)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局领导为全局党员上党课。

(二)加强对下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一是制定印发《浙江省档案局下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局领导带队进行督查,召开党建工作座谈会,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局机关党委加强督促。三是理顺下属单位合同制员工党员管理体系,合同制员工党员全部定岗定位,严格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动态管理,每季度摸排一次情况,建好学习台账。

(三)规范局务会议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修订《浙江省档案局局务会议民主生活会规定》,严格按规定执行。今年召开了3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发现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挖思想根源,研究长效机制。准确完整做好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制定《浙江省档案局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一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不少于4次。今年以来局务会议成员每月均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

(四)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全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班子成员均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制定《浙江省档案局“三会一课”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及量化考核结果,作为“五星级”基层党组织评选和各处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计算党建成绩的主要依据。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通报。

(五)规范支部会议记录和党费缴纳。组织各党支部记录员开展会议记录专题培训,建立支部记录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局机关完成了党费补缴工作,从2016年10月开始,党费缴纳工作严格按要求执行。将党费按月足额缴纳列入支部“三会一课”量化考核,确保执行到位。

(六)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分层谈话制度,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局领导谈心谈话达112人次。机关党委制订加强局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分层、分专题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完成干部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分析报告。

三、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制发《浙江省档案局局务会议和局务会议成员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规定》,严格任务要求,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局主要领导、邀请驻厅纪检组领导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三是转发《浙江省直属机关党员及基层党组织问责办法(试行)》,严格遵照执行。四是制发《浙江省档案局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落实廉政谈话“八必谈”制度。五是对近3年83个局招投标项目进行梳理排查,未发现明显违规问题。六是修订《浙江省档案局(馆)新馆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浙江省档案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制定《浙江省档案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执行规定,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二)切实加强监督执纪。一是制定实施《浙江省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局机关纪委按照要求建立会议记录台账,认真做好纪检工作材料的收集和整理。二是各处室、下属单位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自查,局务会议研究了局(馆)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纪检联络员制度。三是对历年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处理情况进行认真核实,给予某下属单位原一名负责人和会计诫勉谈话处理,并责成本人写出书面深刻检查,在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2014年4月30日给予某下属单位原一名负责人警告处分,其2014年度考核“称职”已更正为“基本称职”并归入个人档案,并再次对其进行了批评谈话。

(三)进一步加大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力度。一是局务会议专题研究下属单位工作,加强对下属单位的领导和监督管理。督促下属单位对不符合规范的制度予以纠正,严格做好“三重一大”等事项报告工作。二是对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局务会议听取了审计情况报告,对审计整改提出要求,督促抓好整改。完善对下属单位考核。三是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下属单位改制工作。改制工作完成后,抓紧选聘下属单位负责人,明确现局机关在下属单位人员均于今年年底前回局机关工作。四是对某下属单位2014年以来所有差旅费报销凭证进行核查,实际未执行原《差旅费管理规定》。该单位已按照规定对差旅费管理规定作了修订,严格按规定执行。该单位修订《业务合作管理办法》,规范业务合作。五是督促某学会对八项规定以来收支情况和用于专家评审及餐费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核查,未发现不符合规定支出。2016年6月7日该学会印发《关于取消省档案服务业定点企业的通知》,已停止收取定点企业咨询服务费。

四、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2014-2016年公务接待餐费进行全面核查,局务会议要求下属单位立即纠正不规范问题。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公务接待,规范报销手续。对某学会组织赴台考察学习和交流公务接待餐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其中1批就餐费退交该学会入账。修订《浙江省档案局公务接待工作规定》,严格执行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今年搬到新馆后,所有公务接待除特殊情况外,一律在机关食堂按标准用餐。

(二)规范局机关干部讲课取酬。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局机关干部在工作时间到原某下属单位讲课取酬情况进行全面核查,2位局领导2015年在该单位开班授课领取的讲课费全额退交,2016年12月起,局领导工作时间讲课一律未再领取讲课费。2016年6月制定实施《浙江省档案局工作人员参加讲课和评审类活动规定》以来,没有发生工作时间违规讲课和违规领取讲课费的情况。局机关25位干部超标准超次领取的讲课费已在5月5日前全部予以退交。今后严格执行《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和《浙江省档案局工作人员参加讲课和评审类活动规定》。

(三)严格执行用车规定。2016年3月已将2辆车退还给原下属单位。制定印发《浙江省档案局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浙江省档案局离退休老干部用车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执行车改后公务用车规定。

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人事管理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选人用人配套制度建设。制定《浙江省档案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浙江省档案局机关工作人员招录选调工作规范》《浙江省档案局干部管理监督实施细则》《浙江省档案局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细则》,修订《浙江省档案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浙江省档案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浙江省档案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培训规定》等制度。

(二)严格干部选任把关。一是严格执行中央以及省委关于干部选任、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规定,严把干部选任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二是对“干部选任把关不严,个别干部涉嫌带病提拔”的问题,配合驻厅纪检组进行了核查,对一名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局务会议加强对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引以为戒。三是对时任一名处室负责人2015年1月提任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问题,今年4月6日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其再次开展严肃认真的自我批评,支部其他同志对其开展批评。局领导对其再次进行批评谈话,其再次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四是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新出台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巡视以来我局选拔任用干部严格做到“凡提四必”,严格按规定处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2016年度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中对选拔干部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96.3%。

(三)严格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一是局务会议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二是对某处原一名负责人(2013年已退休)学历认定错误,已将其干部档案(履历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学历栏更正。今后将引以为戒。

(四)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一是2016年9月档案文化处正式成立后已不再保留“资源建设部”的称呼,今后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二是信息科技处与省电子政务数据灾难备份中心已分设,履行各自职责,人员不再混岗。

(五)严格干部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制度。2017年1月对局及下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2016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二是严格执行《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实施办法》,对提任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进行考核。三是对2014、2015年度处级干部考核测评结果靠后干部,局主要负责人当时就逐个进行了提醒谈话。2017年2月,局主要负责人对2016年度不同层级干部考核测评结果靠后的干部,又逐个进行了提醒谈话。严格执行公务员考核法规制度和省委组织部有关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挂钩的规定。

(六)认真执行处级干部提任备案制度。从今年3月起,严格按照《关于省直机关处级干部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并将2016年8月以来新提任的11名处级干部向省委组织部进行了补备案。

(七)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制度,完善干部任免文书和考察材料。组织人员对局管所有干部档案进行核查,对不规范的干部任免文书材料进行修正完善,收集补充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中形成的材料和因组织、个人原因缺少的材料,对部分干部档案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完善。规范干部年度考核材料。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省委巡视要求,深化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向省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一是着力强化“四个意识”。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坚决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神圣使命。二是着力抓好后续整改。对正在进行需要一段时间落实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整改到位; 对已经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各项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三是着力深化“两个责任”。局务会议带头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机关纪委和各党支部切实履行责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合力。四是着力打造“浙江兰台铁军”。持续弘扬和践行浙江档案人职业精神,提升职业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靠得住、过得硬,勇立潮头的“浙江兰台铁军”。五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加大制度贯彻和执行力度。深化拓展巡视成果,让巡视整改管标治本,转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劲动力,持续推进全省档案事业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1—85118799;邮政信箱:浙江省档案局(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409号),邮编:31001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浙江省档案局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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