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

03.06.2016  23:15
日前,《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省政府专项规划,由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档案局联合发布。《规划》明确了全省档案事业“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描绘了“十三五”全省档案事业发展的新蓝图。

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全省档案事业发展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三个走向”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省“两办”《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三个体系”建设,以“五档共建”为主抓手,突出改革创新,加快转型发展,加快建设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档案工作强省,继续走在前列,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在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的基础上,《规划》提出“十三五”发展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实现“六个显著增强”, 即档案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档案法治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档案工作活力影响力显著增强,档案现代化管理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档案基层基础显著增强,达到在全国档案系统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实现继续走在前列,成为档案工作强省。

规划》明确了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要紧贴中心服务大局,紧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服务全面推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发挥好档案的基础性作用。二要深化推进依法治理档案事业和档案工作服务法治浙江建设有机统一的法治档案建设,加快推进依法治档,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服务法治浙江建设,全面提升档案工作法治化水平。三要深化推进一体化智能化档案管理形态和服务智慧城市有机统一的智慧档案建设,推进基于互联网的档案管理和服务创新,加快融入社会信息化,全面提升档案工作现代化水平。四要深化推进与民生有关的档案和档案为民服务有机统一的民生档案建设,深化“异地查档、跨馆出证”工作,基本实现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全覆盖,全面提升档案公共服务水平。五要深化推进确保档案安全与服务平安浙江建设有机统一的平安档案建设,强化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保障,健全档案工作服务平安浙江建设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档案安全保障水平。六要深化推进创新驱动、开放带动、文化彰显、人才支撑有机统一的活力档案建设,积极推进档案治理创新,提高档案开放水平,持续推进档案文化建设,加强档案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省档案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省“115”档案人才工程建设,全面提高档案工作活力和社会影响力。七要加强档案馆(室)业务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公共档案馆和规范化档案室建设,全省建成40个规范化档案馆,省直单位规范化档案室建成率达100%,各市、县(市、区)直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规范化档案室建成率达60%以上。

经过广泛调研和深入论证,《规划》提出要实施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和开放共享示范工程、档案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档案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浙江历史文化记忆工程、全省重点档案保护和开发利用工程、档案治理创新工程等7个重点项目,为完成规划目标任务提供支撑。

同时,《规划》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推进项目建设、健全实施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要求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纳入目标考核、检查评估、专项督查的内容,建立健全监督、评估、督查和绩效考核等机制,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牵头负责规划的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统筹推进规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