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近日下发实施

04.01.2018  18:32

  为贯彻执行《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省建设厅制定下发了 《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并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
  《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职责分工、信用信息的定义和具体内容以及信用信息的认定、采集、公开、评价、使用、异议申诉、修复及其监督管理等,基本涵盖了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的全阶段、全过程。《办法》实施后,将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公共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发布等各个环节、各个流程,提高政府部门的执法透明度、规范度和公信力,提高建筑市场信息化监管水平,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全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省建管局 供稿 编辑 朱宇心)